本站讯 为加强科研所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青年职工业务能力提升,7月15日,科研所举办“传帮带”协议签订仪式。
传帮带遵循个人自愿、业务对口、工作互补的原则,由所领导、科室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即导师)与青年职工(即传帮带对象)认真签订协议,通过一对一、以老带新的方式进行传经验、帮业务、带作风。本着“弟子不必不如师,师不必贤于弟子,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的互助理念,采取思想上引导、业务上指导、工作上督促等方式全方位培养青年职工理论学习、业务实践、综合协调等能力。
此次“传帮带”协议签订仪式的成功举办,不仅为科研所的青年人才培养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广大职工提供了一个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平台。下一步,导师将按照科研所“传帮带”人才培养管理办法,根据传帮带对象的岗位特点和个人情况,依托工作任务,量身定制传帮带计划,落实具体传帮带措施,并在实际业务工作中具体跟踪指导,接受考核。科研所将积极为“传帮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不断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为淮河保护治理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强而有力的技术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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