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淮阴区正式出台《洪泽湖住家船餐饮船整治长效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规定,沿湖高家堰镇是淮阴区洪泽湖蓄水范围内“两船”整治长效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两船”整治长效管理工作的具体落实;区水利、交通、公安、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相关职能部门配合,共同做好“两船”整治成果巩固和长效管理工作。
《办法》明确,高家堰镇负责组建洪泽湖蓄水范围内“两船”整治长效管理队伍,成立工作专班,开展定期巡查,一经发现新增“两船”,立即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坚决取缔;区水利局负责指导高家堰镇做好“两船”整治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河湖管理单位开展网格化巡查,每年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不少于2次,严厉打击涉湖非法行为;区交通局负责“三无”船只驱离工作,并配合开展新增“两船”联合整治行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公安、住建、司法、民政、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根据工作职能,配合做好“两船”整治长效管理工作。
《办法》强调,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洪泽湖水域巡查管理职责,定期开展巡查巡视,发现新增“两船”坚决予以取缔;对拒不驶离、驱离再返的“两船”,由区洪泽湖管委会牵头进行强制驱离、拖往指定水域或就地拆解,坚决维护“两船”整治成果。
据悉,按照省市洪泽湖治理保护工作要求,淮阴区共整治住家船201条、餐饮船2条,其中移交原籍处置住家船133条。今年6月17日,淮阴区“两船”整治在全省首家通过市级终验。《办法》的出台,可有效维护和巩固洪泽湖“两船”清理整治成果,实现常态化“清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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