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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管理局率先建立省地联保协作机制
发布时间:  作者:任彬彬 徐宏  来源:安徽省水利厅  责任编辑:张子悦

安徽省全面推行河长制以来,安徽省临淮岗洪水控制工程管理局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针对省管河湖和水利工程治理管护重点、难点和堵点问题,不断探索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积极推进临淮岗工程纳入地方河长制工作体系,在安徽省率先建立了省地联保协作机制。

探索纳入地方河长制工作体系

省管河湖和水工程既涉及省管单位,又涉及地方属地,管理范围相互交错,管理职责却相互独立。省管单位受地方性法规授权,承担河湖和水工程管理保护及水行政执法工作,管理和执法权限一定程度受到限制。由于未纳入地方河(湖)长制工作体系,缺少制度优势,造成省管单位长期以来整体执法能力偏弱,执法手段有限,河湖及水工程管理范围“执法难”问题频频出现,且与地方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联系不够紧密,推进联合执法合力不够,造成了省管单位管理不理想、地方属地想管管不到的尴尬局面。

2021年以来,该局确定了“打造全国一流水利工程,对标沪苏浙、赶超三河闸,建设五个临淮岗”高质量发展目标,提出要充分利用河长制工作平台,主动加强与地方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推进将临淮岗工程全部纳入地方河长制工作体系。该局坚持系统治理观念,转变工作思路,聚焦河湖和水工程管护突出问题,积极加强与属地政府及河长制工作机构的沟通联系,形成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合力,共同推动包括临淮岗工程在内的河湖和水工程管理面貌实现了根本性改善。2022年6月,临淮岗工程霍邱段全面纳入六安市、霍邱县河长制工作体系,该局增设为市、县两级副河长单位和河长会议成员单位。

推动建立省管+属地协同机制

经过一年时间的探索和不断完善,该局与属地政府及河长制工作机构在普法宣传、水资源管理、河湖水域岸线管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及水生态修复等方面不断深化合作,执法队伍得到有效锻炼,执法能力不断提升,临淮岗工程霍邱段工程面貌显著改善。2023年6月,安徽省河长办就推动省管单位与属地建立河长制工作机制赴该局开展工作调研,对该局探索纳入地方河长制工作体系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该局在此项工作中走在前列,积极推进临淮岗工程全部纳入地方河长制工作体系。安徽省河长办在全面系统总结六安片区省管单位河长制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全面建立完善省地联保协作机制,强化省管河湖治理管护”的指导性意见,积极推进省管河湖和水工程全面分级纳入地方河长制工作体系,积极建立市县级河湖长统筹协调、属地河长和省管单位协同配合的河湖保护协作机制,推动省地联防联控联管。

率先建立省地联保协作机制

指导意见提出后,针对进一步推进临淮岗工程全域纳入河长制工作体系这一艰巨任务,该局党委高度重视,将其纳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调研课题。先后赴阜阳、颍上、阜南等市县开展调研,与属地政府河长制工作机构深入交换意见,介绍临淮岗工程霍邱段纳入地方河长制工作体系经验,深入交换意见,全力推进机制建立。截至目前,临淮岗工程全面分级纳入六安、阜阳市级和霍邱、颍上、阜南县级河长制工作体系,省地联保协作机制全面建立。

依托河长制工作体系,工程管理面貌大幅改善。2022年以来,共清理违章种植88000平方米、违章栅栏5350米、违章堆放287处、违章搭建1处,联合地方开展核心管理区禁渔执法30余次,驱离非法捕鱼人员近2000人次,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案件6起,立案查处水事案件4起。工程管理范围内违章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河湖和水工程治理管理取得显著成效。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依托河长制工作平台,发挥属地责任河湖长牵头抓总的制度优势和省管单位技术优势,推进与属地之间协同发力,推动省地联防联控联管,确保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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