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淮委直管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暂行办法》(淮委建管〔2021〕167号)规定,淮委组织对南四湖水利管理局上级湖水利管理局、南四湖水利管理局蔺家坝水利枢纽管理局、沂沭河水利管理局大官庄水利枢纽管理局、沂沭河水利管理局郯城河道管理局、骆马湖水利管理局宿迁水利枢纽管理局进行了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根据专家组评定结果,经审查,拟通过淮委验收,现予公示。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向淮河水利委员会建设与运行管理处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2日—18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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