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举报须知
按照2022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部署,针对2021年防汛救灾暴露出的薄弱环节,依法严厉打击妨碍河道行洪、影响水库大坝等防洪工程安全的违法行为,确保防洪安全,现决定开展2022年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 一、举报范围: 1.妨碍河道行洪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设置拦河渔具,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河岸堤防安全和其他妨碍河道行洪的活动;行洪河道内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和高秆作物﹔未经批准擅自修建或者未按照批准的要求修建水工程,或者建设桥梁、码头和其他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构筑物,铺设跨河管道、电缆;围湖造地或者未经批准围垦河道;未按照规划治导线整治河道和修建控制引导河水流向、保护堤岸等工程,影响行洪的。 2.影响水库大坝等工程安全的违法行为。主要包括:在库区内围垦、侵占库容;侵占、毁坏大坝、溢洪道等水工程及堤防、护岸等有关设施,毁坏防汛、水文监测、水文地质监测设施;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进行爆破、打井、采石、采矿、取土、挖沙、修坟等危害大坝安全活动;毁坏大坝或者其观测、通信、动力、照明、交通、消防等管理设施;擅自操作大坝的泄洪闸门、输水闸门以及其他设施,破坏大坝正常运行;未经批准擅自在大坝管理和保护范围内修建码头、鱼塘。 二、淮委举报电话:0552-3093510 淮委举报邮箱:hwajjb@hrc.gov.cn(邮件请注明:防汛保安专项执法行动)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水利部监督举报电话:12314 水利部监督举报平台:http://supe.mwr.gov.cn/#/fxbazx 三、举报涉水问题时,请尽量详细描述说明问题情况并附图片,以便处理。 四、请据实举报,并使用文明用语。如有诬陷行为,或上传不良信息行为,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五、为提高效率,请不要重复提交相同的举报信息。 六、提倡实名举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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