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莒南县供电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请审查国网山东临沂供电公司220kV相天线#77-#102段改造工程跨越沭河建设方案的请示》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利部《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和有关防洪要求,并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决定准予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2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6日。
一、基本同意国网山东临沂供电公司220kV相天线#77-#102段改造工程跨越沭河涉河建设方案。拆除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八湖镇石拉渊村南老线路,并在原址新建,采用一档跨越沭河方式,相应沭河左、右堤桩号分别为54+967、54+980,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与河道交角为85°。线路涉河铁塔共2座,G5铁塔距沭河左岸堤防背水侧堤脚最小距离为73.8m,G4铁塔距沭河右岸堤防背水侧堤脚最小距离为68m,线路弧垂与左、右岸堤顶及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的最小垂距为21.8m、24.2m、15.4m。铁塔均采用板式基础。
控制点地理位置为:
G4铁塔:东经******,北纬******
G5铁塔:东经******,北纬******
二、项目建设须按批准的位置、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不得修建未经批准的设施。工程跨河部分的施工应安排在非汛期进行,汛前及工程完工后,你公司须及时清除所有临时设施及施工废弃物,运至河道管理范围以外,保证河道行洪畅通。
三、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工程开工前,你公司应将项目批准的建设方案和批准文件、详细施工图设计、施工安排等报送沂沭河水利管理局备案,经其对工程位置和界限审核后,签订有关协议,落实有关防汛和管理责任。根据有关规定,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部位的施工监督由沂沭河水利管理局负责,你公司应积极配合,服从防洪及河道安全管理,施工过程中应做好防洪工程和设施的保护。工程完工后,通知沂沭河水利管理局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涉河部分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及时将有关竣工资料报送沂沭河水利管理局。
四、本行政许可仅对项目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方案许可,项目建设如涉及国土、环保、林木等事项,你公司应按相关规定办理。
五、项目建设涉及石拉渊拦河坝、石拉渊水文站、临沂北连接线沭河大桥等可能的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事宜,你公司应按规定征求相关单位或部门的意见。
六、项目废弃不用或设计寿命期满,你公司应做好涉河线路的拆除、清运和善后工作。
七、今后如因河道治理、防护或防洪标准提高,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或设施时,你公司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要求。
八、项目建设如性质、规模、位置发生变化,或开工日期超过许可有效期截止日,你公司应重新履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水行政许可程序。
九、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水利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22年11月7日
抄送: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山东省河长办、水利厅,沂沭泗水利管理局,临沂市水利局,沂沭河水利管理局。
直属单位网站
流域厅局
水利站点
政府网站
淮河水利委员会版权所有 主办: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承办:淮委治淮宣传中心 淮委水文局(信息中心)
淮委总机:0552-3092114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 邮编:233001
网站投稿:hhsl@hrc.gov.cn; 13675695430@163.com(值班)
皖ICP备2022008774号-1 皖公网安备:34030002000326 网站标识码: bm2003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