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淮委许可〔2010〕1号
关于郯城沭河堤防改造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查意见
郯城县水利水产局:
你局《关于呈报<郯城县沭河堤防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函》(郯水〔2009〕46号)收悉。此前我委组织专家对该工程防洪论证报告进行了评审。根据《郯城沭河堤防改造工程防洪论证报告》和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对所报建设方案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基本同意郯城沭河堤防改造工程的建设方案。改造工程范围为老沭河新白马河口至龙门橡胶坝段长约7.0km的现状右堤,改造工程主要包括新堤填筑及堤顶道路工程、穿堤建筑物工程、堤岸防护工程。
1、新堤填筑及堤顶道路工程。改造堤段按照2级堤防标准填筑新堤7.35km,防洪标准为50年一遇,其中上游约3.3km堤线利用现状堤防,进行局部修圆,下游约4.05km堤线与河道主槽基本平行,预留200~300m的滩地宽度,堤顶高程42.74~45.86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堤顶宽26m,迎水侧边坡1:10,背水侧边坡1:3。堤顶全线设置防汛路,采用沥青砼路面结构型式,道路总宽度26m,路幅:0.5m土路肩+3m人行道+19m行车道+3m人行道+0.5m土路肩,沿堤防纵向平均每40m布置一道泄水槽,与堤脚纵向排水沟相连。
2、穿堤建筑物工程。于新堤桩号3+875、4+205、4+570、5+145处重建穿堤单孔排涝涵4座,于新堤桩号5+955处重建穿堤双孔排涝涵1座。排涝涵洞设计防洪标准均为5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5年一遇,底板高程38.3m,洞长48.00m,单孔涵洞身尺寸1.2×1.8m,双孔涵洞身尺寸2×1.2×1.8m。
3、堤岸防护工程。新筑堤防堤坡采用植物护坡,右岸沭河龙门橡胶坝上游边墙以上5875m范围内河岸采用浆砌石+钢筋笼抛石、浆砌石+灌注桩两种型式分段防护。
二、为保证河道行洪和防洪工程安全,景观工程的布设不得改变河道滩地现状,不影响河道行洪,不破坏既有岸坡防护工程。
三、为保持岸坡和河势稳定,你局应按设计标准对工程影响范围内已有河道护岸工程进行翻修和加固,具体翻修和加固范围报经沂沭河水利管理局审核后实施。
新筑堤防应根据现行堤防工程设计、施工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四、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的工程施工宜安排在非汛期进行。工程如跨汛期施工,你局应编制度汛方案汛前报当地防汛主管部门,抄送沂沭河水利管理局。汛前及工程完工后,你局须及时清除临时施工设施,将施工废弃物运至堤防管护范围之外,保证河道行洪通畅。施工中如损坏水利工程与设施,你局应按原标准恢复。
五、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工程开工前,你局应将批准文件、详细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安排报送沂沭河水利管理局,经对工程位置和界限审核后,办理建设项目开工手续。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部位的施工监督由沂沭河水利管理局负责,你局应积极配合,服从防洪及河道安全管理。新筑堤防、护岸等完工后,报请我委、山东省水利厅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拆除老堤,并将有关竣工资料及时报送沂沭河水利管理局备案。
六、改造堤段为沭河防洪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你局应与沂沭河水利管理局协商解决该段河道范围内堤防、道路、护坡、护岸等工程管理、维护相关事宜,签订有关占用和补偿协议,重新划定工程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并进行确权划界,按有关规范要求完成工程管护设施,落实有关管理和防汛责任。
七、工程对郯东大桥、龙门橡胶坝等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你局应按规定征求相关部门或单位的意见。
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该项目应报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
二〇一〇年一月七日
主题词:行政许可 河道管理 建设项目 审查 意见
抄送: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山东省水利厅、沂沭泗水利管理局、沂沭河水利管理局。
淮河水利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1月13日印发
直属单位网站
流域厅局
水利站点
政府网站
淮河水利委员会版权所有 主办: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承办:淮委治淮宣传中心 淮委水文局(信息中心)
淮委总机:0552-3092114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 邮编:233001
网站投稿:hhsl@hrc.gov.cn; 13675695430@163.com(值班)
皖ICP备2022008774号-1
皖公网安备:34030002000326 网站标识码: bm2003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