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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沂沂南110kv沂河站10kv沂河二线重过载治理切改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  作者:沂沭泗局  来源:沂沭泗局  责任编辑:俞晖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沂南县供电公司

公司《关于审查临沂沂南110kv沂河站10kv沂河二线重过载治理切改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的函》及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水利部《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等有关要求,并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决定准予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5623日至2028622

一、基本同意临沂沂南110kv沂河站10kv沂河二线重过载治理切改工程(以下简称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

项目于临沂市沂南县铜井镇与苏村镇交界沂河S336省道大桥(苏村大桥)下游约15m处跨越沂河,相应沂河左、右堤桩号分别为139+582、145+910,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根据《淮河流域重要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线路处两岸岸线均为沂河S336省道大桥(苏村大桥)占用的已开发利用段。

线路采用4档跨越沂河,线路与河河道交87°。涉河杆塔共5座(T0~T4),其中现状T0钢管杆位于左岸堤防背水侧,距离左堤背水侧堤脚最小距离10m;T1铁塔位于左岸滩地内,距离左堤水侧堤脚最小距离110mT2铁塔位于左岸滩地内,距离左岸河槽岸坡最小距离119mT3铁塔位于岸滩地内,距离水侧堤脚最小距离117m距离右岸河槽岸坡最小距离109mT4铁塔位于右岸堤防背水侧,距离右岸堤防背水侧堤脚最小距离30m。线路弧垂距沂河左、右岸堤顶及20年一遇洪水位的最小距离分别为14.25m、24.90m和18.37m。

项目新建T1~T4铁塔均采用台阶式基础

项目控制点坐标为:

T0钢管杆:东经******,北纬******

T4铁塔:东经******,北纬******

、基本同意项目采取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河道防洪的措施方案。

项目新建铁塔占用沂河行洪断面10.04m2,通过对线路T3铁塔东侧160m处顺水流方向长60m、垂直水流方向宽21m范围河槽内高地开挖补偿行洪断面13.8m2。平均开挖深度0.66m,开挖至河底高程为103.4m(1985国家高程基准)。

、项目建设须按批准的位置、界限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不得修建未经批准的设施。汛期及工程完工后,你公司须及时清除所有临时设施,将施工废弃物运至河道管理范围之外,保证河道行洪通畅。

、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开工前,你公司应将批准文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安排报沂沭河水利管理局备案(审核),对工程位置和界限进行核验,落实有关防汛和管理责任。根据有关规定,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部位的施工监管由沂沭河水利管理局负责,你公司应积极配合并服从防洪及河道安全管理;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实施完成后,你公司应及时向我委提交验收申请,验收工作由沂沭河水利管理局主持。项目主体工程竣(完)工后,你公司通知我委、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河道管理单位参加验收,有关验收资料及时报送沂沭河水利管理局。

、项目建设如涉及苏村沂河大桥等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事宜,你公司应按规定征求相关单位或部门的意见。

、本行政许可仅对项目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方案许可,项目建设如涉及土地占用、环保、林木、砂石资源综合利用等事项,你公司应按相关规定办理。

、今后如因河道治理与防洪标准提高,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和设施时,你公司或管理及运营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管理要求。

、项目建设性质、规模、位置发生较大变动,或开工时间超出许可有效期,你公司应重新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水行政许可;其余一般变更由沂沭泗水利管理局组织审核,抄我委备案。

、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水利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25年623

抄送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山东省水利厅,沂沭泗水利管理局,临沂市水利局,沂沭河水利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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