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数字孪生淮河蚌埠~浮山段工程和防洪、水资源应用系统监理
项目编号:2022IFABZ01451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7月6日
开标日期:2022年7月28日
数字孪生淮河蚌埠~浮山段工程和防洪、水资源应用系统监理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武汉长源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155号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玖拾叁万元整(¥1930000.00)
质量:合格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标段监理范围内的所有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陈契,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编号:05244230022;
投标人业绩:
1.项目名称: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系统监理,合同金额: 104.8万元,完工时间:2018年11月;
2.项目名称:水利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示范工程监理服务,合同金额:108万元,完工时间:2020年9月;
3.项目名称:江西省水利厅2017年度山洪灾害防治监理服务采购项目,合同金额:101万元,完工时间:2020年8月;
4.项目名称:武汉市公安局视频共享应用平台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第二包,合同金额:132万元,完工时间:2019年12月;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1.项目名称:武汉市公安局视频共享应用平台服务政府采购项目第二包,合同金额:132万元,岗位:总监理工程师;
2.项目名称:水利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示范工程监理服务,合同金额:108万元,岗位:总监理工程师;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合肥信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南,九龙路西东湖高新合肥创新中心16#楼602室
投标报价:人民币壹佰陆拾玖万壹仟壹佰壹拾元整(¥1691110.00)
质量:合格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标段监理范围内的所有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陈宝柱,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编号:06244340020;
投标人业绩:
1.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安局政法大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监理,合同金额:258.8万元,完工时间:2021年10月;
2.项目名称:谯城区视频数据平台项目监理,合同金额:111.5万元,完工时间:2017年8月;
3.项目名称:太和县视频监控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合同金额:157.4万元,完工时间:2019年6月;
4.项目名称:2017-2018 年新站高新区智能交通改造工程施工监理,合同金额:448.9万元,完工时间:2019年12月;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1.项目名称:北城片区污水管网及智慧平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合同金额:368.5万元,岗位:总监理工程师;
2.项目名称:阜阳市雪亮工程项目二包(监理),合同金额:358.68万元,岗位:总监理工程师;
第三中标候选人名称:湖北信安信息系统管理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9号1栋8层
投标报价:人民币贰佰零叁万元整(¥2030000.00)
质量:合格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标段监理范围内的所有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孙雅辉,信息系统监理师,证书编号:15244420057;
投标人业绩:
1.项目名称:湖北省数字政府建设(一期)工程信息化工程监理服务,合同金额:402万元,完工时间:2021年8月;
2.项目名称:十堰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建设项目咨询监理服务,合同金额:425.9万元,完工时间:2021年11月;
3.项目名称:武昌区社会治安视频监控系统三期租赁服务项目监理,合同金额:157万元,完工时间:2020年12月;
4.项目名称: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2018 年省级智能电网调度控制系统整体改造工程及配套工程监理,合同金额:161.8万元,完工时间:2020年11月;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
1.项目名称: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 2018 年省级智能电网调度控制系统整体改造工程及配套工程监理,合同金额:161.8万元,岗位:总监理工程师;
招标人名称:淮河水利委员会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淮河水利委员会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方式:0552-587220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凤阳西路41号
项目负责人:杜工,联系电话:0552-3092285
公示期:2022年7月29日至2022年8月1日
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提出异议,联系电话:0552-3092285。
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书面形式向水利部淮委治淮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2-3093912。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安兆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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