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淮委人教〔2010〕93号
关于确认姜小红等人具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经委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确认下列人员具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一、高级工程师
姜小红 梅 梅 王根喜 王先山 沈义勤 李相峰
郝天奎 冉贤兵 张志刚 吉光林 舒卫先 陈高义
李金梅 孙 锋 曹革苗 伍恩琪 王世民 姚翔飚
二、工程师
徐忠林 冯 英 刘会林 吴 迪 陈传林 李维纯
秦超杰 姚 瑞 孙世荣 任德常 刘 艳
三、助理工程师
郝秀平
以上人员任职资格时间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干部 职称 通知
淮河水利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4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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