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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委组织对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进行复核
发布时间:  作者:建管处  来源:建管处  责任编辑:王佳

本站讯 根据水利部及淮委工作安排,近期淮委组织对河南、安徽、江苏、山东四省规模以上河湖管理划定成果进行了复核。

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明确管理边界线,是加强河湖管理的基础性工作。2020年9月30日,水利部魏山忠副部长在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等工作视频调度会上强调,各流域机构要结合河湖暗访督查等工作,将河湖管理范围划定作为督查的重要内容。10月10日,水利部印发了《关于对规模以上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进行省级复核的通知》。

复核组人员根据《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各省关于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技术标准要求,通过查看各地区政府部门公告、有关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技术成果等,对流域四省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名录内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规模以上河湖)的管理范围划定情况进行了逐一复核,形成了复核成果。会后对发现的问题以一省一单方式分省组织核实。

淮委规计处、建管处、河湖处、沂沭泗局、中水公司有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参加了复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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