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0年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10月中旬至11月下旬,淮委组织对河南、安徽、山东3省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圆满完成各项监督检查工作。
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监督检查是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重要举措,也是健全取水口监管机制,提高水资源管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抓手。淮委高度重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拟定检查名录,开展动员培训,选派精干力量组建检查组。检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克服任务重、时间紧、位置偏、环境差等不利条件,对河南洛阳、许昌、平顶山,安徽蚌埠、宿州、淮北和山东东营、枣庄、济宁等3省9市18县1200个取水口的基本信息及监测计量设施、取用水许可、实际取水量等登记准确性逐一核查。
现场工作结束后,检查组详细了解各地专项整治工作组织推进情况,向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反馈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并就进一步做好取用水管理和强化工程运行维护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淮委监督处、水资源处、节约保护处和沂沭泗局、河湖建安中心、水文局相关负责人及有关督查人员参加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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