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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委组织召开2021年淮河流域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暨河湖长制工作沟通协商会议
发布时间:  作者:杨丹  来源:河湖处  责任编辑:王佳

本站讯  9月15~16日,淮委在山东省日照市召开2021年淮河流域推进河湖长制工作暨河湖长制工作沟通协商会议,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胡春华副总理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暨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全面落实水利部河湖长制工作任务,进一步推进淮河流域河湖管理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水利部河湖司二级巡视员荆茂涛,淮委主任刘冬顺、山东省水利厅厅长刘中会出席会议并讲话,淮委副主任伍海平主持会议。河南省河长办副主任、水利厅副厅长任强,安徽省河长办副主任、水利厅一级巡视员王军,江苏省河长办常务副主任、水利厅副厅长张劲松,山东省水利厅二级巡视员隋家明,日照市市长李在武、副市长徐淑利,淮委副总工王强、沂沭泗局副局长郑胡根出席会议。
       荆茂涛充分肯定了淮河流域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并对做好下一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要着力加强流域统筹协调,建立完善流域河湖长协作机制;二要着力加强河湖管理监督检查,持续清理整治河湖“四乱”问题;三要着力加强河治理保护,推进河湖健康评价工作;四要强化河湖长制考核问责机制,促进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
       刘冬顺就做好下一步河湖保护工作,提出要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保护河湖的责任意识;对标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提高服务流域发展的水平;对标水治理的先进理念与典型,持续提升河湖系统治理的能力;对标智慧淮河和数字流域建设任务,不断丰富河湖管理信息化手段;对标幸福河湖的建设目标,努力让每条河湖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
       伍海平就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和做好当前河湖管理工作提出了六点要求,一要充分发挥淮河流域区域间河湖长协作机制平台作用;二要全面完成淮河干流等河湖“四乱”问题的清理整治;三要严厉打击非法采砂活动;四要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五要强化河湖长履职尽责;六要努力创建淮河流域幸福河湖。
       会上观看了日照市河湖长制工作汇报专题片和淮委河湖管理纪录片;对做好南四湖、高邮湖管理保护工作进行了沟通协商,淮委分别和苏鲁、皖苏河长办、水利厅签署了《南四湖“一湖一策”修编和实施合作协议》《高邮湖“一湖一策”修编和实施合作协议》;参会代表进行了交流发言,分析了当前河湖管理保护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全面完成2021年河湖管理监督检查问题整改和全年工作目标任务及措施。
      委机关、沂沭泗局、流域五省水利厅、青岛市水务局代表近50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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