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淮河水利网!
淮委综合应用门户 设置首页 加入收藏
淮委党组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
发布时间:  作者:海潇  来源:政法处  责任编辑:张治宇

本站讯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以下简称黄河保护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这是继长江保护法实施后,我国流域生态文明法治建设的又一标志性成果,在中国流域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

淮委党组高度重视黄河保护法学习工作。11月28日,委党组书记、主任刘冬顺主持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黄河保护法;12月2日,淮委党组举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邀请水利部政策法规司法规处处长姚似锦围绕黄河保护法,从立法背景、立法过程、立法特点、出台意义、主要内容、立法经验等六个方面进行深入解读。

下一步,淮委将继续深入领会黄河保护法的内在逻辑和具体要求,准确把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量水而行、节水为重,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统筹谋划、协同推进的原则,正确处理保护和发展、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的关系,进一步增强推动水利高质量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借鉴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的立法理念和工作经验,开展流域治理管理法律法规立法调研和论证,做好立法储备,夯实法治基础,加大水法规建设,不断完善淮河流域水法规治理体系;强化体制机制法治管理工作,做好执法、普法全链条各环节衔接,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充分发挥公益诉讼保障监督作用,确保法定职责落实落地,全面提升依法治水管水能力。




访问量统计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淮河水利委员会版权所有 主办: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承办:淮委治淮宣传中心  淮委水文局(信息中心)

淮委总机:0552-3092114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  邮编:233001

网站投稿:hhsl@hrc.gov.cn;  13675695430@163.com(值班) 

皖ICP备2022008774号-1      皖公网安备:34030002000326    网站标识码:  bm20030002

淮委官方微信
淮河水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