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3月17日,黄墩湖滞洪区调整与建设工程宿迁市境内工程顺利通过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委员会通过查看现场、观看建设声像资料、听取参建单位汇报、查阅工程档案,经过认真讨论,同意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黄墩湖滞洪区调整与建设工程属于国务院确定的进一步治理淮河38项工程,也是国家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宿迁市境内工程总投资1.67亿元,于2018年3月开工,2020年5月完工。主要建设任务是调整黄墩湖滞洪区范围,加固建设滞洪区内围堤、进退洪口门,完善滞洪区安全设施,修建滞洪区撤退道路,加固处理有关配套建筑物,确保滞洪区按要求及时有效安全运用。
工程的顺利建成既是健全黄墩湖滞洪区防洪保安体系的重要方面,也是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完善了区域内水利基础设施,提升了区域内的防洪排涝能力和灌溉保证水平,实现了防洪安全、撤退道路安全、供水保障安全、群众转移生活安全四个安全的有机统一。
淮委、江苏省水利厅、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局、宿迁市水利局及工程各参建单位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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