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根据水利部统一部署,2023年3月以来,在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自查基础上,淮委统筹开展水库、堤防、在建水利工程以及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等汛前检查抽查工作,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淮委高度重视水利设施汛前检查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聚焦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和挡水、泄水、放水建筑物,堤防防汛责任体系、穿(跨、临)堤建筑物,在建水利工程度汛责任、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非法围垦河道、湖泊和修建碍洪建筑物、构筑物等,扎实开展检查抽查,累计抽查皖、苏、鲁三省18个地市31个县区190余处水利设施。
现场检查结束后,淮委及时向有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印发“一省一单”,提出问题整改与责任追究建议,督促各地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风险意识,坚决守住水旱灾害防御底线。
淮委监督处、建管处、河湖处、沂沭泗局、河湖建安中心相关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抽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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