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为做好南四湖管理保护工作,2021年淮委印发《南四湖管理保护近期工作安排》。三年来,淮委各部门、单位凝心聚力、团结协作,推动南四湖管理保护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组织编制完成沂沭泗河洪水东调南下提标工程规划,提出了南四湖规划治理方案,水利部已印发规划审查意见;有序推进南四湖、韩庄运河中运河提标工程前期工作,并结合新一轮流域防洪规划修编等工作,进一步深化南四湖规划治理方案。
二是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规范涉湖建设项目许可及监督管理,许可G518跨南四湖大桥、微山岛生态修复工程等涉河建设方案24项;强化在建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强化河湖岸线巡查监管,严厉打击涉湖违法行为,完成8项涉河建设项目遗留问题整改。
三是加强水资源管理保护。南四湖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正式印发。完成济宁市引湖济西工程等13项取水许可申请批复。持续开展南四湖水量、水质、水生态监测。
四是全面推进“四乱”整治。建立南四湖“四乱”问题台账并动态管理。指导徐州市、济宁市、枣庄市制定整改方案,并有序推动问题整改。截至2023年底,清理整治违建小码头、违建房屋等典型问题397处。河湖功能面貌显著改善,河湖生态环境持续复苏。
五是提升监管能力。建立“日常巡查+重点检查+无人机巡查”相结合的巡查新模式,推动南四湖管理范围内水事案件查处。积极推进南四湖二级坝执法基地建设,建成沂沭泗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法治教育示范基地。
六是压实河湖长责任。成功建立南四湖县(市、区)级河长办联席会议机制。指导协调苏鲁两省做好南四湖“一湖一策”修编并推动落地实施;组织开展南四湖健康状况复核评估;济宁市南四湖鱼台片、南四湖入湖支流徐州市丰沛运河、枣庄市杨庄沙河等14条河流(湖片)分别建成苏鲁两省省级幸福河湖。
七是提升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平。开展南四湖标准化管理试点单位验收。制定南四湖病险水闸限制运用方案和应急处置措施,以及直管水闸、险工险段工程防汛抢险预案。根据水利部部署,对直管工程开展安全运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八是加快推进水文化建设。指导建成南四湖水利展室;组织南四湖管理保护实践中的水文化发展党建课题研究,《打破省际行政壁垒 创新治水“五联”机制》《河长发力 统筹流域区域联动》《“插花”地段不应是河湖长制的无解难题》3个案例成功入选《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典型案例汇编》。
下一步,淮委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按照水利部党组统一部署,持续推进南四湖管理保护工作,复苏南四湖生态环境、切实维护南四湖健康生命,为保障和支撑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淮委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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