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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水利委员会沂沭泗水利管理局(正局级)
发布时间:  作者:人事处  来源:人事处  责任编辑:管理员

【主要职责】
    (一)负责沂沭泗流域主要河道、湖泊、枢纽等工程的统一管理;负责直管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
    (二)按照规定和授权,负责职权范围内直管河道、湖泊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与调度,开展沂沭泗流域水资源调查、评价和论证工作,拟订直管河湖水量分配方案、年度水资源调度计划,实施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工作;配合开展沂沭泗流域重要控制站水质监测和水资源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处理沂沭泗流域直管工程防汛抗旱日常事务。参加审查沂沭泗流域跨省河流的防御洪水方案;参与编制沂沭泗流域洪水调度方案,提出沂沭泗流域洪水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意见,负责实施直管防洪工程的调度运用;负责直管水文站点的运行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本流域防汛抗旱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直管范围内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四)负责职权范围内的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参与拟定沂沭泗流域水利管理行政法规。查处水事违法行为,参与省际水事纠纷的调处。负责沂沭泗局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直管工程的安全运行、维修养护工作。
    (五)负责所辖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中小型建设项目的审查,参与沂沭泗流域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审查;负责直管河湖采砂管理工作。
    (六)组织开展直管工程中央水利项目的前期工作,负责提出直属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建议计划并组织实施。参加沂沭泗流域综合规划及各专业规划编制工作,参与沂沭泗流域有关规划和中央水利项目的审查、审批和验收。开展水利科技工作。
    (七)负责直管范围内水土资源的开发与利用。组织开展护堤护岸林的规划、实施和管理,开展水利综合经营;负责直管工程的国有资产的运营和监督管理。
    (八)按照规定和授权,研究提出直管工程供水价格建议;依法开展各项水利规费的征收工作。
    (九)承办淮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水政与安全监督处(水政监察总队)
    3、水资源处
    4、财务处
    5、人事处
    6、基建处
    7、水利管理处(防汛抗旱办公室)
    8、监察审计处
    直属机关党委
    局工会(与直属机关党委合署办公)

    (二)事业单位(均为正处级)
    1、沂沭泗水利管理局南四湖水利管理局
    2、沂沭泗水利管理局沂沭河水利管理局
    3、沂沭泗水利管理局骆马湖水利管理局
    4、沂沭泗水利管理局水文局(信息中心)
    5、沂沭泗水利管理局防汛机动抢险队
    6、沂沭泗水利管理局综合事业发展中心
    7、沂沭泗水利管理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

      0516-83683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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