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淮河水利网!
淮委综合应用门户 邮箱登录 设置首页 加入收藏
沂沭泗水利管理局与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建立“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2-10-12 09:10:59  作者:沂沭泗局  来源:沂沭泗局  责任编辑:王佳

本站讯  为贯彻落实最高检、水利部联合制定的《关于建立健全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意见》工作要求,深化沂沭泗流域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7月28日,沂沭泗水利管理局与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强化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座谈会,一致同意并通过《关于加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实施意见》,标志着沂沭泗流域(徐州片)“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正式建立。淮委党组成员、沂沭泗局党组书记、局长刘玉年,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奇出席会议并讲话,沂沭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阚善光主持会议,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韩卫东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双方共同观看了沂沭泗局《同心共筑幸福河》宣传片,听取了沂沭泗局工程管理及水行政执法情况介绍和徐州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及“南四湖专案”基本情况介绍,并就《关于加强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展开讨论,针对建立会商研判、信息共享、专项行动、线索移送、调查取证、案情通报工作机制等内容进行深入交流并达成一致意见,实现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为双方依法管理、协同治理奠定了基础。

王旭奇指出,治水是生态环境保护的核心要义,也是检察公益诉讼的重点领域,检察机关与水利部门虽然工作职能不同、履职方式不同,但奋斗目标一致,必须深化共识、凝聚合力、增强动力,共同抓好水环境治理。一是牢记“国之大者”,以最坚决的措施狠抓落实,双方在落实《实施意见》,依法履行水行政执法监管、公益保护职责时,要时刻心系发展大局,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二是要立足各自法定职责,形成职能互补最大公约数,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深化共识、凝聚合力、增强动力,积极推动和参与社会治理;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在破解“硬骨头”难题上下功夫,继续发挥上下一体化的优势,协同推进流域管理机构和地方主管部门依法履职,发挥好水行政执法和检察司法“1+1>2”的效果;四是要坚持务求实效,实现更高水平共同发展,积极落实会商研判、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情通报等六项协作机制,进一步扩展合作领域,推动水环境保护工作向更高水平发展。

刘玉年强调,沂沭泗水利管理局与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共商建立“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推进水利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为推动新阶段沂沭泗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监督、支持和法治保障。善用、会用、用好协作机制,推进河湖治理保护走深走实,一要深刻认识建立协作机制的重要意义,建立“水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实现水利部门和检察机关良性互动,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体现,也是在法治轨道上推动解决沂沭泗地区水灾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等新老水问题的实践需要,对于提升水行政执法效能、强化水利法治管理有重要意义;二要充分发挥协作机制作用,在前期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巩固治理成果,坚持问题导向,以南四湖、骆马湖、京杭大运河等主要河湖为重点,加强协作配合,发挥好协作机制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专项行动等方面的作用,助力幸福河湖建设,协同推进地方政府、河湖长和河湖长制成员单位等依法履行职责,共同推进沂沭泗流域(徐州片)河湖保护治理;三要适时做好协作机制总结推广,广泛宣传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情况和典型案件办理成效,不断巩固协作成果,扩大协作影响,着力打造徐州片区协作样板,辐射建立全流域上下协同、横向协作的工作体系,不断提升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水平。

沂沭泗局办公室、水政安监处、水资源处、水管处主要负责人,徐州市检察院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六检察部、第七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访问量统计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淮河水利委员会版权所有  主办: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承办:淮委治淮宣传中心  淮委水文局(信息中心)

淮委总机:0552-3092114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  邮编:233001

网站投稿:hhsl@hrc.gov.cn;  13675695430@163.com(值班) 

皖ICP备2022008774号-1      皖公网安备:34030002000326    网站标识码:  bm20030002

淮委官方微信
淮河水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