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蛟停湖滞洪区建设和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西平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舞阳县泥河洼滞洪区建设工程建设管理处,驻马店市杨庄主体工程滞洪区建设管理局,新蔡县蛟停湖滞洪区工程建设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53号)等有关要求,我委于2025年8月5日对河南省淮河流域滞洪区建设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核查工作。根据工程核查情况,形成意见如下。
一、工程概况
河南省淮河流域滞洪区建设为新建工程,位于河南省驻马店市和漯河市境内,建设范围为杨庄滞洪区、老王坡滞洪区、蛟停湖滞洪区和泥河洼滞洪区围堤工程及设计蓄洪淹没范围内的安全建设工程。建设任务为加固滞洪区堤防和穿堤建筑物;加固围村堤及新建排水设施,建设避洪设施、撤退转移道路及相关桥梁,新建集中供水工程,完善管理设施和通信预警设施等。工程于2018年8月开工建设,2023年7月完工。
2015年4月,水利部以《水利部关于河南省淮河流域滞洪区建设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水保函〔2015〕143号)对河南省淮河流域滞洪区建设水土保持方案进行了批复;2018年1月,驻马店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有限公司完成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含水土保持专章。
2024年11月22日,在河南省淮河流域水利事务中心统筹协调下,平舆县蛟停湖滞洪区建设和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牵头组织河南省淮河流域滞洪区建设各建设单位将验收材料进行汇总,召开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同意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自主验收完成后,建设单位按规定将验收材料汇总向水利部进行了报备,2025年2月11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以水保验收回执〔2025〕第9号文向建设单位出具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证明。
二、核查情况
2025年8月5日,核查组对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完成情况及防治效果进行现场查看,查阅工程水土保持档案资料,并与工程建设、水土保持监测、验收报告编制等单位座谈,就有关问题进行了质询答疑。重点核查工程水土保持自主验收主要程序履行、水土保持方案及重大变更编报审批、水土保持设计及其审查审批、监测及监理开展、废弃土石渣堆弃及防治、水土保持措施落实、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验收、补偿费缴纳、各级监管部门事中事后监管意见落实情况及相关技术报告编制等情况。
经核查,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开展了后续设计;委托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等工作,编制了水土保持监测和监理总结报告;落实了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等水土保持措施,对弃土场进行了复耕或植被恢复;开展了水土保持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验收,验收结论均为合格;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
三、核查结论
该工程自主验收主要程序履行、验收标准和条件执行方面未发现严重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督促水土保持监测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对照批复的初步设计,进一步细化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和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变化原因分析,加强档案资料管理。
(二)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加强已落实的水土保持设施管护,定期开展堤防边坡植物措施巡查,及时做好补植,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发挥效益。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25年8月29日
抄送: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淮河流域水利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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