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委水土保函〔2017〕59号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关于引江济淮工程
(安徽肥西段)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意见的函
安徽省引江济淮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水利部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要求,2017年4月13日,我委组织安徽省水利厅、合肥市水务局、肥西县水务局对引江济淮工程(安徽肥西段)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检查组查看了工程建设现场,组织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建设单位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汇报,形成督查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引江济淮工程以城乡供水和发展江淮航运为主,结合灌溉补水和改善巢湖及淮河水生态环境,供水范围涉及安徽、河南2省14市55县(市、区)。工程由引江济巢、江淮沟通、江水北送三段组成,输水线路总长723公里,其中:新开河渠88.7公里、疏浚扩挖215.6公里、压力管道107.1公里,总工期72个月。工程于2016年12月29日开工建设。水利部以水保函〔2015〕569号文批复本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明确了建设期间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及水土保持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为做好工程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提供了依据。截至本次检查时,建设单位重视水土保持工作,设立了水土保持工作管理机构;在主体工程初步设计批复前先期开工建设的派和泵站枢纽导流导航准备工程已完成基础土方开挖5.5万立方米,基坑开挖边坡采用雨花布覆盖,同时在周围设置了排水沟;重视耕作层表土剥离及基础开挖弃土集中堆放,及时落实了临时堆土区苫盖、拦挡、排水等措施。
对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检查中发现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是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尚未落实到位,水土保持补偿费未依法依规缴纳等。
二、有关要求
为确保本工程水土保持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请你公司按照争创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本工程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强化水土保持法律责任意识,落实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切实抓好以下工作落实:
(一)健全水土保持管理组织领导体系,成立水土保持工作领导机构,明确领导机构及有关部门、单位水土保持管理职责,确定专人负责工程建设期间水土保持工作,建立健全水土保持管理制度,确保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各项要求得到全面落实。
(二)抓紧依法依规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定期向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及安徽省水利厅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和年度总结报告。
(三)商安徽省水利厅依法依规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工作。
(四)督促水土保持监理单位按照《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523-2011)和《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定规程》(SL336-2006)要求,规范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五)加强工程建设期间水土保持档案资料建档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和分类建档。
(六)在本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前,每年1月底前应将本工程上年度水土保持工作落实情况报送淮委,并抄送安徽省水利厅。
(七)2017年6月底前,请将本次检查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送淮委,并抄送安徽省水利厅。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17年4月18日
抄送: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安徽省水利厅、合肥市水务局、肥西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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