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水利部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工作要求,2024年10月21日,我委对安徽蚌埠民用机场工程开展了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事中事后监管,形成意见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蚌埠民用机场工程位于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淝河镇境内,建设内容包括飞行区、航站区等。水利部以水许可决〔2021〕70号文对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明确了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范围、目标、措施等,为做好工程建设期间水土流失防治提供了依据。工程于2022年10月开工,目前飞行区工程基本完成,航站区航站楼钢结构基本搭建完成,主体工程约完成80%。
从现场情况看,建设单位成立了水土保持组织管理机构;在开工前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委托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按时向我委提交水土保持监测季报;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建设期间实施的水土保持措施满足进度要求。
二、主要问题
(一)水土保持临时防护措施落实不及时、不到位。航站区临时堆土缺少临时苫盖、排水、沉砂措施。责任对象为施工单位。
(二)水土保持档案资料不完整、不规范。土方外购协议不完善,土方来源核算不明确。责任对象为建设单位。
(三)水土保持监测工作不规范。季报三色评价赋分不合理,实际土石方情况监测不到位。责任对象为监测单位。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问题分类和责任追究标准的通知》(办水保函〔2020〕564号),以上问题均为一般问题。
三、整改意见
(一)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及时落实航站区未施工部分裸土的临时苫盖、排水、沉砂等水土保持临时防护措施,减少因工程建设产生的水土流失对周边不利影响。
(二)规范水土保持档案资料,完善土方外购协议,明确外购土方来源和土方量。
(三)督促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完善监测工作,规范填写监测季报三色评价赋分表,对监测开展过程中土石方挖填量、来源和去向情况如实记录。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为确保该项目水土保持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水利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请你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强化水土保持法律责任意识,落实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工程建设过程中切实落实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严格控制施工占地扰动范围,根据施工进度落实植物措施,加强已实施水土保持各项措施管护,确保各项水土保持设施功能正常发挥。
(二)督促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单位严格按照有关文件和规程规范要求,继续做好建设期间水土保持监测和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评定等工作。
(三)做好工程建设期间水土保持资料收集、整理和分类建档工作,适时开展水土保持自主验收。
(四)按照本次监管意见要求,认真组织有关单位做好整改,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我委。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24年10月29日
抄送:水利部水土保持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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