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规范水利部创建示范活动管理的通知》(办人事〔2021〕381号)精神,为加强水利部创建示范活动规范管理,即日起除经批准列入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全国创建示范活动项目目录》的创建示范项目外,未经批准一律不得擅自开展创建示范活动,不得通过通报、命名、授牌等方式变相开展创建示范活动。
经研究,决定停止2020~2021年度治淮建设文明工地创建活动。
特此公告。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22年1月21日
直属单位网站
流域厅局
水利站点
政府网站
淮河水利委员会版权所有 主办: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承办:淮委治淮宣传中心 淮委水文局(信息中心)
淮委总机:0552-3092114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 邮编:233001
网站投稿:hhsl@hrc.gov.cn; 13675695430@163.com(值班)
皖ICP备2022008774号-1 皖公网安备:34030002000326 网站标识码: bm2003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