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中石油昆仑能源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请审查费县—平邑次高压燃气管道祊河段隐患治理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的函》及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水利部《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等有关规定,并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决定准予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5年12月18日至2028年12月17日。
一、基本同意费县—平邑次高压燃气管道祊河段隐患治理工程(以下简称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
项目位于临沂市费县胡阳镇东徕庄村南,于现状临沂市天然气管道上游17.0m处穿越祊河,相应祊河左、右堤桩号分别为37+230、35+460。根据《淮河流域重要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管道穿越处两岸岸线均为现状临沂市天然气管道占用的祊河已开发利用段。
项目采用1根DN300钢管,河道管理范围内长度约428m,设计压力1.6MPa。
管道采用定向钻方式一次穿越祊河,定向钻水平段长609.14m,管道与河道夹角81°,定向钻出、入土点均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外,入土点距祊河左堤背水侧堤脚最小距离111.5m,入土角8.2°;出土点距祊河右堤背水侧堤脚最小距离72.7m,出土角9°。管道穿越河槽段管顶高程72.33m(1985国家高程,下同),河底最小埋深9.9m,管道穿左、右岸堤防处管顶距堤顶最小距离分别为18.2m、14.1m。
项目沿管道纵轴方向灌注水泥浆液置换原定向钻泥浆。在管道出、入土点处各设置2道1.2m×1.2m×0.6m的C30素混凝土止水环,基坑均采用粘土回填,压实度不小于0.93。
项目在管道出、入土点转角处各设置1个标志桩,穿越左、右岸堤防外侧各设置1个警示牌。
项目对现状临沂市天然气管道在主河槽及左岸滩地段进行截断挖除,水平长度295m,截断挖除后的废弃管道运至河道管理范围以外。对两岸堤防及右岸滩地内总长194m管道采用C30细石膨胀混凝土充填,并用封堵帽对管道出入口进行封堵。
项目控制点经纬度为:

二、基本同意项目采取的消除或减轻洪水影响的措施方案。
项目采用格宾网石笼对原临沂市天然气管道穿越左岸拆除处上、下游各15m范围内河道岸坡进行防护,自河底高程82.10m护砌至平滩面高程86.70m,坡比1:2.5。顶部设宽1m、埋深1m的格宾网箱填筑块石压顶,顶高程平滩面高程为86.70m;底部设宽1m、埋深2m的格宾网箱填筑块石基础,基础顶高程平河底高程为82.10m。
三、你公司应在管道穿越沿线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商沂沭河水利管理局确定安全保护范围,设置相应标志。
四、项目建设须按批准的位置、界限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不得修建未经批准的设施。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的项目施工应安排在非汛期进行,其他项目需跨汛期施工的,你公司应组织编制度汛方案和防汛抢险预案,优化施工组织,采取必要的管理、防护、保障和补救措施,减少对河道行洪安全、防洪工程安全的影响,度汛方案和防汛抢险预案应于汛前报当地防汛主管部门并抄沂沭河水利管理局。施工办公区、生活区不得布置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设备及人员汛期应服从河道防洪管理要求;施工过程中,应保证防汛通道畅通。汛期及工程完工后,你公司须及时清除所有临时设施,将施工废弃物运至河道管理范围之外,保证河道行洪通畅。施工过程中,你公司应优化施工工艺,加强对堤防的安全监测,防止塌孔、裂缝或冒浆等危及水利工程安全,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并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五、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开工前,你公司应将批准文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安排报沂沭河水利管理局备案(审核),对工程位置和界限进行核验,落实有关防汛和管理责任。根据有关规定,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部位的施工监管由沂沭河水利管理局负责,你公司应积极配合并服从防洪及河道安全管理;消除或减轻影响措施实施完成后,你公司应及时向我委提交验收申请,验收工作由沂沭河水利管理局主持。项目主体工程竣(完)工后,你公司通知我委、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河道管理单位参加验收,有关竣工资料、竣工验收鉴定书及时报送沂沭河水利管理局。
六、项目建设如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你公司应按规定征求相关单位或部门的意见。项目建设如涉及土地占用、环保、林木、砂石资源综合利用等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你公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相应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今后如因河道治理与防洪标准提高,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和设施时,你公司或管理及运营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要求。
八、项目建设及运行期的工程自身安全由你公司或建设、运行管理单位负责。管道废弃不用或运行期满后,你公司或管理及运营单位应按照河道管理单位的要求,负责拆除或封堵已废弃的管道。
九、项目建设性质、规模、位置发生较大变动,或开工时间超出许可有效期,你公司应重新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水行政许可;其余一般变更由沂沭泗水利管理局组织审核,抄我委备案。
十、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水利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25年12月18日
抄送: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山东省水利厅,沂沭泗水利管理局,沂沭河水利管理局,临沂市水利局,费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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