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集煤矿:
你矿《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张集煤矿关于申请延续取水的请示》(张煤〔2025〕524号)等取水许可证延续申请相关材料收悉。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取水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委组织对张集煤矿水源井取水许可证延续申请进行了评估,经研究,决定如下:
一、同意张集煤矿水源井取水许可证延续申请。取水水源、取水地点、取水用途、取水量等维持不变。取水水源为地下水,取水地点位于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岳张集镇张集煤矿井田范围内(共10眼,中央区8#:东经******,北纬******;中央区9#:东经******,北纬******;中央区10#:东经******,北纬******;中央区15#:东经******,北纬******;中央区16#:东经******,北纬******;北区5#:东经******,北纬******;北区9#:东经******,北纬******;北区新建2#:东经******,北纬******;东区2#:东经******,北纬******;西风井2#:东经******,北纬******),取水类型为自备水源,取水用途为工业用水,取水量151.8万立方米/年。
二、你矿应加强取用水管理,严格落实各项节水措施,开展水平衡测试,优化矿区用水过程和用水工艺,提高各环节用水水平,采煤、选煤等主要产品用水指标应符合国家、安徽省用水定额等有关要求。
三、你矿应逐步压减水源井取水量,加快推进公共供水管网接入工作,确保2027年12月31日前水源井全部封停。
四、你矿应按照《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23)等规定,做好取水计量监测设施运维和定期检定校准,确保其稳定运行,并接入全国取用水管理平台。你矿应通过全国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http://www.mwr.gov.cn/fw/)及时填报用水统计调查报表,并依法缴纳水资源税。
五、你矿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淮委报送本年度用水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用水计划建议,并按照淮委下达的年度用水计划用水。需要调整年度用水计划的,应报淮委同意。
六、你矿取用水应服从淮委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取用水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安徽省水利厅负责组织实施。
七、发生《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等规定的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你矿应服从淮委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限制取水决定。取水如对第三方合法权益产生影响,你矿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八、本次延续的取水许可证编号为A340421G2024-0384,有效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如需延续,你矿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委提出延续取水许可申请,由我委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若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水源或者取水地点等发生改变,应按照规定重新提出取水申请。
九、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水利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25年12月29日
抄送:安徽省水利厅、淮南市水利局、凤台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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