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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淮河干流峡山口—涡河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规划同意书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  作者:规计处  来源:规计处  责任编辑:俞晖

淮南市治淮工程建设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申请办理淮河干流峡山口涡河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规划同意书行政许可的请示》〔2025〕46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以及《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31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并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现将该工程规划同意书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印发你单位。决定书中提出的相关要求,请认真予以落实,并接受我委监督管理。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25年1230

淮河干流峡山口—涡河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

规划同意书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一、淮河干流峡山口—涡河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是进一步治理淮河38项工程之一,已列入国家150项重大水利工程。工程建成后,能够扩大淮河干流滩槽行洪能力,保障该河段行洪区及时有效安全运用,进一步完善淮河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发挥淮河干流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整体效益,促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该工程是必要的。

二、《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提出,淮河干流正阳关~涡河口段河道设计泄洪能力为10000m3/s,主要控制点设计防洪水位正阳关26.4m,涡河口23.39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实施淮河干流正阳关至涡河口段行洪区调整。

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经论证拟定,工程任务为防洪和行洪区安全建设,包括疏浚六坊堤段和汤渔湖段河道,退建、加固汤渔湖行洪堤,新建汤渔湖进洪和退洪设施,新建高皇保庄圩、废弃程小湾圩,按影响处理退建新城口圩等。淮河干流峡山口至涡河口段在行蓄洪区充分运用后,使该段河道设计行洪流量达到10000m3/s;汤渔湖、荆山湖行洪区启用前,相应河段滩槽行洪能力达到8000m3/s。汤渔湖进、退洪裹头设计流量均为2000m3/s,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设计洪水标准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200年一遇。汤渔湖行洪堤、汤荆隔堤堤防级别为4级;高皇保庄圩堤防级别为2级,新城口圩堤防按现状恢复。穿堤建筑物级别不低于所在堤防级别。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河道疏浚新建加固、退建堤防新建汤渔湖进洪退裹头等。

1. 河道疏浚六坊堤段疏浚河道18.23km,汤渔湖疏浚河道19.68km,采用单式梯形断面,设计底高程均为9.0m,边坡均为1:4其中,上六坊堤南汊疏浚底宽260m,二道河底宽260~110m,下六坊堤北汊底宽110m汤渔湖进口至出口底宽280m,出口进水闸段底宽320m。

2. 新建加固退建堤防汤渔湖行洪区退建新筑堤防10.68km加固堤防6.80km其中行洪堤桩号0+000~3+340兼做高皇保庄圩堤防保庄圩堤防设计汤荆隔堤加固5.34km高皇保庄圩新筑圩堤7.83km新城口圩新筑2.81km堤顶宽均为6.0m,行洪堤汤荆隔堤堤顶超高为1.5m、高皇保庄圩堤顶超高为2.0m,外坡坡比1:3汤荆隔堤荆山湖侧,内坡堤顶以下3m处设2.0m平台,平台以上边坡坡比1:3,平台以下边坡1:4.5新城口圩堤堤顶宽4.0m,内外边坡坡比均为1:3。堤防防渗加固采用锥探灌浆和加设盖重两种方式,其中锥探灌浆5.67km加设盖重27.20km铲除汤渔湖行洪堤老堤12.04km程小湾圩堤6.64km新城口圩堤4.19km。

3. 新建进、退洪裹头汤渔湖进洪裹头进水底槛高程18.0m,退洪裹头底槛高程17.0m进洪裹头口门净宽280m,退洪裹头口门净宽260m裹头工程口门为开敞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口门内填筑土堤挡水,土堤内预置装药孔口门及上下游侧翼墙均采用水泥土双向搅拌桩复合地基

4. 护坡护岸汤渔湖行洪堤迎流顶冲段设计洪水位以上0.5m至堤脚采用预制砼块护坡,长6.42km;汤渔湖行洪堤、高皇保庄圩堤迎水侧新筑部分堤段采用框格生态护坡,长14.93km;其他采用草皮护坡,长42.24km。汤渔湖行洪堤主流贴岸冲刷段河岸采用抛石护岸,长1.45km。

5. 其他新建堤顶防汛道路30.66km,混凝土路面宽5m重建柳沟涵、尹家沟闸、窝洼涵永平岗涵,重建汤渔湖、南湖和王咀排涝泵站新建柳沟排涝泵站建设生产桥5座。

工程任务、规模基本合适,标准和建筑物级别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建议结合淮河流域防洪规划修编成果,进一步复核论证汤渔湖行洪堤堤防级别。

三、根据规划同意书论证分析内容,本次工程河道疏浚基本沿现有河道中心线向两侧拓浚,对局部凸岸进行切滩理顺河势汤渔湖退洪裹头场址场地开阔水流流态较好汤渔湖行洪堤退建堤线统筹考虑河道行洪需要与现有设施衔接等因素,加固堤防基本沿现状堤线进行加高培厚工程建设场址基本合适

四、工程建设对沿线灌溉排涝体系、道路交通等造成一定影响,工程设计已提出通过建设灌排设施、上堤道路等方式进行恢复。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各项补救措施,消除不利影响。

五、本次重建汤渔湖站、王咀站南湖站尹家沟柳沟站具有引水灌溉功能有关单位应按照取水许可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手续。

六、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过程中,应严格服从流域防洪统一调度和安排,加强工程调度和运行管理,保障防洪安全。

七、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的工程施工应安排在非汛期进行,其他工程如跨汛期施工,你单位应组织编制度汛方案和防汛抢险预案,于汛前报当地防汛主管部门按照河道管理权限抄送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汛前及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除所有临时设施。施工废弃物应运至河道管理范围以外。施工过程中,应保证防汛通道畅通。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做好生活、生产污废水处理,严禁直接排入河道。

八、按照河道管理权限,该工程由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淮南市水利局、蚌埠市水利局负责组织监督,并参加项目竣工验收。工程开工前,你单位应将批准文件、详细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安排报送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淮南市水利局、蚌埠市水利局,对工程位置和界限进行审核,签订有关协议,落实有关防汛和管理责任。项目施工监督由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淮南市水利局、蚌埠市水利局负责,你单位应积极配合,服从防汛及河道安全管理。工程完工后,有关竣工资料及时报送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淮南市水利局、蚌埠市水利局备案。

九、工程建成后,你单位应及时落实管理维护和防汛责任,依法依规划定管理和保护范围,并及时移交管理单位。

十、项目建设应按批准的位置、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未经批准不得修建其他设施。建设项目附属办公、生活设施不应布置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施工如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砂石资源,应严格按照水法规和采砂管理规定程序办理。

十一、工程建设涉及桥梁等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事宜,你单位应按规定征求相关部门或单位的意见,妥善处理。

十二、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逾期工程未开工建设,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未获得审批需要重新编制的,或工程建设规模、标准、地点、功能性质等发生较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期间,应自觉接受并配合我委对本行政许可签署内容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三、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水利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抄送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淮南市水利局、蚌埠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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