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工集团五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请审查五河至亳州高速公路亳州西环段跨涡河、急三道河、广亮沟、洺河四座桥梁工程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的函》及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十一条、水利部《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等有关规定,并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决定准予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6年1月14日至2029年1月13日。
一、根据《淮河流域重要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以下简称《岸线规划》),五河至亳州高速公路亳州西环段跨涡河特大桥占用涡河岸线保留区,划分依据为规划期内暂无开发利用需求。按照《岸线规划》保留区管控要求,你公司组织编制的五河至亳州高速公路亳州西环段跨涡河大桥岸线利用论证报告》(以下简称《岸线论证报告》)对项目占用岸线保留区的符合性和可行性进行了论证,我委基本同意《岸线论证报告》提出的“项目建设对岸线功能区影响较小,在规划期内可以进行开发利用”的结论。
二、基本同意五河至亳州高速公路亳州西环段跨涡河、急三道河、广亮沟、洺河四座桥梁工程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
1. 涡河特大桥
涡河特大桥位于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于G105古井大道桥上游约2.3km处跨越涡河,河道桩号15+600,距豫皖省界(周口市鹿邑县)7.1km。桥梁设计防洪标准300年一遇,设计荷载公路-I级。桥梁全长1110m,河道管理范围内跨径布置为40m+(73+130+73)m,桥面宽28m,桥梁轴线与河道主流夹角为86°,桥墩顺水流布置。桥梁与两岸堤防立交,桥梁梁底距规划左、右岸堤顶净空分别为6.5m、5.8m,10#、9#桥墩承台距左堤现状迎、背水侧堤脚最小距离分别为6.4m、12.0m,12#、13#桥墩承台距右堤现状迎水侧堤脚、规划背水侧堤脚最小距离分别为5.4m、18.7m。
项目控制点经纬度:

2. 急三道河大桥位于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于广亮沟河口上游约3.9km处跨越急三道河,河道桩号为7+390,距豫皖省界(周口市鹿邑县)6.4km。桥梁设计防洪标准100年一遇,设计荷载公路-I级。桥梁全长127m,河道管理范围内跨径布置为3×40m,一跨跨过主河槽,桥面宽34.5m。桥梁与河道主流夹角为45°,桥墩顺水流布置。桥梁与两岸立交,两岸均无堤防,桥梁梁底距现状左岸岸顶、右岸堆土区净空分别为3.1m、3.6m。2. 急三道河大桥
项目控制点经纬度:

3. 广亮沟大桥
广亮沟大桥位于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于广亮沟河口上游约3.1km处跨越广亮沟,河道桩号为6+900,距豫皖省界(周口市鹿邑县)7.6km。桥梁设计防洪标准100年一遇,设计荷载公路-I级。桥梁全长127m,河道管理范围内跨径布置为3×40m,一跨跨过主河槽,桥面宽26.5m。桥梁与河道主流夹角为21°,桥墩顺水流布置。桥梁与两岸立交,两岸均无堤防,桥梁梁底距现状左、右岸堆土区净空分别为1.1m、3.4m。
项目控制点经纬度:

4. 洺河大桥
洺河大桥位于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于铁佛闸上游约1.7km处跨越洺河,河道桩号为8+070,距豫皖省界(周口市郸城县)7.6km。桥梁设计防洪标准100年一遇,设计荷载公路-I级。桥梁全长335m,河道管理范围内跨径布置为(34+60+34)m,一跨跨过主河槽,桥面宽26.5m。桥梁与洺河主流方向基本正交,桥墩顺水流布置。桥梁与两岸立交,两岸均无堤防,桥梁梁底距现状左、右岸堆土区净空均为1.7m。
项目控制点经纬度:

三、基本同意项目采取的消除或减轻洪水影响的措施方案。
1. 涡河特大桥
(1)水利规划先行实施右岸堤防加固
根据《亳州市城市防洪规划报告》相关成果,对桥梁投影范围及外缘线上、下游各200m范围内的涡河右岸堤防先行实施加固(上、下游各另设20m衔接段顺接现状堤防),设计堤顶高程42.05m,背水侧加宽至8m,压实度不小于0.95,迎、背水侧边坡均为1:3。
项目对桥梁投影范围及外缘线上、下游各200m范围两岸堤顶新建防汛道路。左堤防汛道路路面高程40.7m,路基宽4m,路面宽3m。右堤防汛道路路面高程42.05m,路基宽8m,路面宽7m。
(2)堤坡防护
项目采用C25联锁式生态砌块对桥梁中心线上游100m至下游150m范围内两岸堤坡进行防护。左堤迎水侧自堤脚高程38.90m护至堤顶高程40.70m;右堤自迎水侧堤脚高程34.83m护至高程40.55m,采用草皮护坡自高程40.55m护至堤顶高程42.05m,右堤背水侧桥梁投影范围以外采用草皮护坡自堤脚护至堤顶。
桥梁投影范围内右岸堤防迎、背水侧均采用C25联锁式生态砌块护坡自堤脚护至堤顶。
(3)河道行洪断面补偿
新建桥梁占用涡河行洪断面约33.3m2,通过左岸切滩补偿涡河行洪断面约47.3m2,基本消除项目建设造成的壅水及对河道行洪不利影响。
项目对桥梁中心线上游100m至下游150m范围内左岸进行疏浚切滩,切滩底高程34.75m~34.81m(顺接现状河底高程),切滩宽度10m,切滩后河底宽115m,坡比1:4。并在上、下游各另设50m过渡段与现状河道平顺衔接。
(4)岸坡防护
项目对桥梁中心线上游100m至下游150m范围内涡河两岸岸坡进行防护。左岸采用0.5m厚抛石自河底高程34.75m~34.81m护至滩地高程38.28m~38.69m,坡比1:4。右岸采用0.5m厚抛石自现状河底高程28.56m~30.55m护至平滩地高程34.89m~37.27m,坡比为现状坡比。
(5)新建塑性混凝土防渗墙
项目采用塑性混凝土防渗墙对桥梁中心线上游50m至下游50m范围内右堤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墙布置于迎水侧堤脚处,墙顶高程33.83m~35.42m(堤脚高程以下1m),墙底高程14.67m,成墙厚度0.4m。
(6)堤防安全监测
项目在桥梁中心线及上、下游50m处两岸堤防各设1处沉降监测断面,分别在迎、背水侧堤脚及堤肩共布置4个沉降及位移观测点。施工期监测频次为1次/天,完工后一年内监测频次为1次/周。
(7)近堤桥墩局部防渗处理
项目对迎水侧10#、11#近堤桥墩周围2m范围进行防渗处理,自下而上依次为复合土工膜、粘性土、0.15m厚碎石层、0.2m厚现浇砼防冲护砌,并采用现浇砼封边。
项目对背水侧9#、13#近堤桥墩周围2m范围进行反滤处理,自下而上依次为无纺土工布、0.2m厚中粗砂、0.15m厚碎石层、0.3m厚干砌石,并采用现浇砼封边。
2. 急三道河大桥
(1)河道行洪断面补偿
新建桥梁占用急三道河行洪断面约1.8m2,通过左岸切滩补偿急三道河行洪断面约7.5m2,基本消除项目建设造成的壅水及对河道行洪不利影响。
项目对桥梁中心线上游50m至下游100m范围内左岸进行疏浚切滩,疏浚切滩底高程32.45m~32.52m,疏浚切滩平均宽度2m,疏浚切滩后河底宽17.0m~19.5m,坡比1:2。并在上、下游各另设25m过渡段与现状河道平顺衔接。
(2)岸坡防护
项目对桥梁中心线上游50m至下游100m范围内急三道河两岸岸坡进行防护。两岸均采用0.23m厚雷诺护垫自河底高程32.45m~32.52m护至滩地高程(左岸34.47m~34.94m,右岸35.96m~36.32m),坡比均为1:2。
3. 广亮沟大桥
(1)规划河道疏浚先行实施
项目按《亳州市谯城区亳药花海大世界水系治理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确定的方案对桥梁投影范围及外缘线上、下游各200m范围内河道先行实施疏浚,疏浚底高程32.01m,底宽9m,边坡1:2,并设25m过渡段与上、下游河道平顺衔接。
(2)岸坡防护
项目对桥梁中心线上、下游各50m范围内两岸岸坡进行防护,采用0.23m厚雷诺护垫自河底高程32.01m护至高程35.51m,坡比1:2。
4. 洺河大桥
(1)规划河道疏浚先行实施
项目按《安徽省洺河治理方案》确定的方案对桥梁投影范围及外缘线上、下游各200m范围内河道疏浚先行实施,疏浚底高程28.74m~28.82m,对现状河道底宽大于19m的河段按现状底宽疏浚,对现状河道底宽小于19m的河段按设计底宽19m疏浚,边坡1:2.5,并设25m过渡段与上、下游河道平顺衔接。
(2)岸坡防护
项目对桥梁投影范围及外缘线上、下游各50m范围内洺河两岸岸坡进行防护,采用0.5m厚抛石自河底高程28.74m~28.82m护至高程32.00m,采用0.12m厚生态混凝土预制块自高程32.00m护至平滩地高程34.63m~35.73m,坡比1:2.5。
四、项目建设对涡河、洺河等水利规划实施有影响,跨河桥梁影响范围内的水利工程应由你公司按相应规划确定的治理标准、方案先行实施。消除或减轻影响措施应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规范要求由具有相应水利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监理等,涉及资金、土地等由你公司负责落实。
五、项目须按批准的位置、界限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改变,不得修建未经批准的设施。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的项目施工应安排在非汛期进行,其他项目需跨汛期施工的,你公司应组织编制度汛方案和防汛抢险预案,优化施工组织,采取必要的管理、防护、保障和补救措施,减少对河道行洪安全、防洪工程安全的影响,度汛方案和防汛抢险预案应于汛前报当地防汛主管部门并抄送连亳州市水利局。施工办公区、生活区不得布置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施工设备及人员汛期应服从河道防洪管理要求。汛期及工程完工后,你公司须及时清除所有临时设施,将施工废弃物运至河湖管理范围之外,保证河道行洪通畅。施工过程中,应保证防汛通道畅通。
六、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开工前,你公司应将批准文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安排报亳州市水利局备案(审核),对工程位置和界限进行核验,落实有关防汛和管理责任。根据有关规定,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部位的施工监管由亳州市水利局负责,你公司应积极配合并服从防洪及河道安全管理;消除或减轻洪水影响的措施实施完成后,你公司应及时向我委提交验收申请,验收工作由亳州市水利局主持。项目主体竣(完)工后,你公司通知我委、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河道管理单位参加验收,有关竣工资料、竣工验收鉴定书及时报送亳州市水利局备案。
七、项目施工和运行期间,你公司或管理及运营单位应做好污废水收集和处理,严禁污废水直接排入河道,并加强对堤防、河道岸坡的安全监测工作,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并在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及时采取处理措施。对于因项目施工、运行损坏的堤坡、堤顶防汛道路等水利工程与设施,你公司应按原标准恢复。
八、为保证桥梁安全,你公司应根据防洪评价报告分析成果,复核桥梁基础埋深等设计指标。
九、项目主体工程、消除或减轻影响处理措施等建设如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你公司应按规定征求相关单位或部门的意见;如涉及土地占用、林木等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你公司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取得相应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
十、今后如因河道治理与防洪标准提高,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和设施时,你公司或管理及运营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管理要求。
十一、项目主体工程、消除或减轻影响处理措施等建设性质、规模、位置等发生较大变动,或开工时间超出许可有效期,你公司应重新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水行政许可;其余一般变更由亳州市水利局组织审核,抄我委备案。
十二、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水利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26年1月14日
抄送: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安徽、河南省水利厅,亳州、周口市水利局,谯城区水利局。
直属单位网站
流域厅局
水利站点
政府网站
淮河水利委员会版权所有 主办: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承办:淮委治淮宣传中心 淮委水文局(信息中心)
淮委总机:0552-3092114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 邮编:233001
网站投稿:hhsl@hrc.gov.cn; 13675695430@163.com(值班)
皖ICP备2022008774号-1
皖公网安备:34030002000326 网站标识码: bm2003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