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北控智信水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延续枣庄北控智信水务有限公司引湖供水工程取水许可证的请示》(枣北智水文〔2026〕5号)及取水许可证延续申请相关材料收悉。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节约用水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取水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委组织对你公司引湖供水工程取水许可证延续申请进行了评估,经研究,决定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引湖供水工程取水许可证延续申请。取水水源、取水地点和取水用途维持不变。取水水源为南四湖下级湖地表水和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外调水,取水地点位于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潘庄灌区一级提水泵站(东经******、北纬******)。年取水量4000万m3,其中,南四湖下级湖地表水2765.5万m3/a,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外调水1234.5万m3/a。取水用途为原水供水和生态环境用水,其中,原水供水2725万m3/a,生态环境用水1275万m3/a。
二、你公司应严格按照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南四湖水量调度管理要求取水,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将外调水指标纳入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年度水量调度计划。
三、你公司应会同供水范围内用水单位加强取用水管理,加快配套供水管网建设,严格落实各项节水措施,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提高各环节用水水平,主要产品用水指标应符合国家、山东省用水定额等有关要求。
四、你公司应按照《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23)等规定,做好取水计量监测设施运维和定期检定校准,确保其稳定运行,并接入全国取用水管理平台。你公司应通过全国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http://www.mwr.gov.cn/fw/)及时填报用水统计调查报表,并依法缴纳水资源税。
五、你公司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淮委报送本年度用水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用水计划建议,并按照淮委下达的年度用水计划用水。需要调整年度用水计划的,应报淮委同意。
六、你公司取用水应服从淮委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取用水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沂沭泗水利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七、发生《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等规定的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你公司应服从淮委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限制取水决定。取水如对第三方合法权益产生影响,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八、本次延续的取水许可证编号为A370403S2021-0899,有效期限为2026年5月26日至2028年6月30日。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如需延续,你公司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委提出延续取水许可申请,由我委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若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水源或者取水地点等发生改变,你公司应按照规定重新提出取水申请。
九、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水利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26年5月25日
抄送: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山东省水利厅、沂沭泗水利管理局、南四湖水利管理局、枣庄市城乡水务局、薛城区城乡水务局。
直属单位网站
流域厅局
水利站点
政府网站
淮河水利委员会版权所有 主办: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承办:淮委治淮宣传中心 淮委水文局(信息中心)
淮委总机:0552-3092114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 邮编:233001
网站投稿:hhsl@hrc.gov.cn; 13675695430@163.com(值班)
皖ICP备2022008774号-1
皖公网安备:34030002000326 网站标识码: bm2003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