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银控自来水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报请审查<宿迁银控自来水有限公司第二水厂三期工程原水管线工程建设方案>的申请》(SQYK/2018-65号)收悉。根据防洪要求和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对所报项目建设方案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基本同意你公司所报原水管道穿越骆马湖二线堤防建设方案。拟建工程于江苏省宿迁市通湖大桥西侧约30m处(距东侧一期管道最小距离约5m),采用爬堤方式穿越骆马湖二线堤防,相应桩号28+070,工程设计防洪标准50年一遇。采用1根D1620钢管,自中运河右岸滩地一期预留接口处接出,沿滩地埋设至迎水堤脚,沿迎水坡爬至堤顶,水平穿越堤顶后沿背水坡埋设至第二水厂净水厂,堤脚、堤肩处设镇墩。其中,滩地段埋深不小于0.98m,堤顶处管顶埋深0.5m、管底高程26.1m(1985国家高程基准),堤后防汛通道处埋深1.9m。管道穿越滩地、堤防开挖处采用黏土回填,压实度不小于0.95。
控制点地理位置为:
穿堤处:东经118°13′38.79″,北纬33°59′10.79″
二、基本同意报告提出的防治补救措施方案。
1.护坡
对拟建管道上下游共61m范围内迎水侧堤坡进行护砌,自上而下结构为预制混凝土砌块、10cm厚石子垫层、土工布。
2.堤防加固
在管道穿越处背水侧采用黏土对堤防进行帮宽加固,长81m,宽3m,坡比同现状背水坡,并对背水侧防汛通道与堤防之间洼地进行回填,顶高程平防汛道路,压实度不小于0.95。
三、你公司应进一步细化方案,镇墩设置不得影响堤防安全,护坡混凝土预制块厚度不应小于12cm。
四、工程建设须按批准的位置、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未经批准,不得修建其它设施。工程施工应安排在非汛期进行。汛前及工程完工后,你公司须及时清除所有临时设施,将施工废弃物运至河道管理范围以外,保证行洪通畅。
五、你公司应在穿越管道沿线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制订安全应急预案,并做好施工期和运行期的堤防沉降、渗水观测以及安全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河道管理单位和地方防汛指挥机构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确保防洪工程安全。
六、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工程开工前,你公司应将项目批准文件、详细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安排等报骆马湖水利管理局审核,经其对工程位置和界限审核后,办理建设项目开工手续,签订有关协议,落实有关防汛和管理责任。施工过程中,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部位的施工监督由骆马湖水利管理局负责,你公司应积极配合,服从防洪和河道安全统一管理,并负责对损坏的防洪工程与设施按原标准恢复。工程完工后,你公司应报请河道管理单位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涉河部分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及时将有关竣工资料报送骆马湖水利管理局备案。
七、管道废弃不用或设计寿命期满后,你公司应按照河道管理单位的要求,负责对管道进行有效处置,保证防洪工程安全,不得形成隐患。
八、项目建设涉及宿迁市通湖大桥以及其他可能的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事宜,你公司应按规定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九、今后如因河道治理、防护或防洪标准提高,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或设施时,你公司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要求。
十、本行政许可意见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工程逾期仍需开工建设,你公司应重新履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程序。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18年9月29日
抄送:水利部河湖管理司,江苏省河长办、水利厅,沂沭泗水利管理局,骆马湖水利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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