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你中心《关于审查<淮河(竹竿河入淮口至桃花岛段)航道疏浚及岸线整治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技术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水利部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水规计〔2016〕22号)《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31号)《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利部、国家计委水政〔1992〕7号)《淮河水利委员会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细则》(淮委规计〔2016〕115号)等要求,经研究并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现将淮河(竹竿河入淮口至桃花岛段)航道疏浚及岸线整治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印发你中心。决定书中提出的相关要求,请认真予以落实,并接受我委监督管理。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22年2月25日
抄送:河南省水利厅,信阳市水利局。
附件
淮河(竹竿河入淮口至桃花岛段)航道疏浚及岸线整治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一、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意见
1.淮河干流竹竿河入淮口至桃花岛段河道常水位条件下水面狭窄、水深不足,目前暂不通航,右岸岸滩紊乱且存在崩塌现象。随着区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城区不断扩展,以及息县枢纽的建设为淮河上游通航创造了条件,地方对航运、水生态环境改善等方面的需求越来越迫切。为充分利用淮河水运资源,完善腹地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助推地方经济发展,改善区域水生态环境,息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提出实施淮河(竹竿河入淮口至桃花岛段)航道疏浚及岸线整治工程。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2.《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提出,远期全面完成流域内的全国内河高等级航道和区域性重要航道建设任务,并根据地方经济发展需要重点建设一批五级以上的一般航道。淮河干流上游远期防洪标准达2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淮滨32.5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规划》提出,把淮河干流沿线建设成为空间集约高效、生态环境良好、基础设施完善、产业结构优化的生态走廊。加快淮河航道整治与疏浚工程建设,提升航道等级。
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拟定的主要任务是:按Ⅳ级航道标准对淮河竹竿河入淮口至桃花岛段航道进行疏浚,实施岸坡护砌,配套建设桥梁防撞工程等。整治航道长约2.89km,航道尺度为:45m×2.5m×330m(最小航道底宽×设计水深×最小弯曲半径)。最高通航水位采用10年一遇洪水位,最低通航水位采用息县枢纽生态水位33.0m。
随着流域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对淮河航道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可行性研究阶段拟定的淮河(竹竿河入淮口至桃花岛段)航道疏浚、岸线整治任务及航道等级与淮河治理开发和保护基本协调。建设单位应与航道主管部门进一步协调对接,加快推进下游航道建设,以利于该段航道整体效益的发挥。
3.根据洪水影响评价类技术报告有关分析内容,本次航道疏浚利用了息县渡淮大桥设计和建设时预留的通航孔,综合考虑了沿线河槽和滩地情况,对航宽、弯曲半径等不能满足航道要求的部分,采取切滩疏浚等措施,使该段航道达到Ⅳ级标准。工程建设场址基本合适。
4.航道运行管理单位应加强调度运行管理,服从流域防洪统一调度安排,加强与相关水利部门沟通联系,确保防洪和通航安全。
5.息县淮河干流桃花岛至息县枢纽段河道整治工程位于本工程下段,目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鉴于该项目与本工程关系密切,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加强衔接和协调,避免产生矛盾和不利影响。
6.该段航道整治后船行波对河道岸坡影响将加剧,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进一步复核岸坡防护范围,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加强安全监测,确保河道岸坡安全稳定。
7.进一步复核工程范围内南岸取排水设施情况,建设过程中要加强与相关单位和部门的沟通协调,对航道整治中影响到的现有取排水设施,要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二、工程建设方案意见
1.基本同意淮河(竹竿河入淮口至桃花岛段)航道疏浚及岸线整治工程的建设方案。建设内容包括:航道疏浚2.89km(设计航道桩号K0+000~K2+890),护岸工程,配套工程等。
(1)航道疏浚
疏浚工程分为标准段和桥梁保护段。考虑到与现状主槽衔接、有利于河势稳定以及远期航道升级、避免重复施工等因素,本次航道疏浚底高程采用29.0m。
标准段包括K0~K1+900、K2+150~K2+890两段弯曲段,长度为2640m,最大切滩宽度278.9m,疏浚底高程29.0m,疏浚边坡比为1:4。
桥梁保护段为K1+900~K2+150直线段,沿用原桥区段航道线型布置,长度为250m,主通航孔疏浚底宽45m;开通右侧副通航孔,疏浚底宽9m;疏浚底高程均为29.0m,疏浚边坡比均为1:4。
(2)护岸工程
工程对项目范围内河道右岸岸坡进行护砌,自河底设计高程29.0m护砌至边坡开挖处,总长2974m。为保证岸坡稳定,分别在岸坡33.5m、36.5m、39.7m高程处设置宽2m~5m马道,坡比为1:4,并在边坡底部设置0.6m×1m的M7.5浆砌石基座。河道边坡采用生态连锁块护坡加椰纤毯+细碎石垫层+聚酯长纤无纺布进行硬化处理。马道采用砼预制块护坡加椰纤毯+细碎石垫层+聚酯长纤无纺布进行处理。
(3)配套工程
工程对息县渡淮大桥桥墩采用自浮式防撞圈进行防护,防撞设施截面为矩形,宽2.0m、高2.5m。
2.应进一步优化完善航道疏浚与现状河道主槽衔接设计,减小对河势不利影响。
3.涉及防洪安全的工程施工应安排在非汛期进行,其它工程如跨汛期施工,建设单位应编制度汛方案,并于汛前报当地防汛主管部门。汛前及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须及时清除所有临时设施,将施工废弃物运至河道管理范围以外,保证河道行洪通畅。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做好生活、生产污废水处理,严禁直接排入河道;加强船舶管理,避免发生溢油等事故。
4.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工程由信阳市水利局负责组织监督,办理施工手续,参加项目竣工验收。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批准文件、详细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安排报送信阳市水利局对工程位置和界限进行审核,签订有关协议,落实有关防汛和管理责任。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部位的施工监督由信阳市水利局负责,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服从防洪及河道安全管理。工程完工后,有关竣工资料及时报送信阳市水利局备案。
5.项目建设应按批准的位置、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未经批准,不得修建其他设施。工程施工如涉及砂石资源,应严格按照采砂管理规定处理。施工弃土不得堆放在河道管理范围内。
6.工程建设涉及息县水文站,该水文站为国家基本水文站,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向具有相应管理权限的部门申请办理工程建设影响水文监测许可审批,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不利影响。涉及桥梁等其他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事宜,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征求相关单位或部门的意见,妥善处理。
7.今后如因河道治理与防洪标准提高,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和设施时,建设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汛要求。
三、许可有效期限
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逾期工程未开工建设,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未获得审批需要重新编制的,或工程建设规模、标准、地点、功能性质发生较大变化的,你中心应当重新申请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期间,应自觉接受并配合我委对本行政许可签署内容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水利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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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域厅局
水利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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