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淮河水利网!
淮委综合应用门户 设置首页 加入收藏
关于江苏国信连云港发电有限公司取水许可延续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  作者:水资源处  来源:水资源处  责任编辑:赵雅梅

江苏国信连云港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江苏国信连云港发电有限公司关于延续取水申请的函》(连电发〔2022〕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委组织对你公司取水许可延续申请进行了评估,经研究,决定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延续取水申请,取水地点、水源类型、取水类型、取水用途等维持不变,取水量为800万m3/年,取水地点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蔷薇河右岸海州蔷薇河大桥下游约120米处,水源类型为地表水,取水类型为自备水源,取水用途为火(核)电和其他电力生产用水。

二、你公司应加强取用水管理,落实各项水资源节约和保护措施,制定节水方案,完善节水设施,强化用水定额管理,提高用水效率。

三、你公司应按照《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等规定,做好计量监测设施运维和定期检定工作,确保其稳定运行,监测数据实时接入国家水资源监控管理系统,通过全国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http://www.mwr.gov.cn/fw/)及时填报用水统计调查报表,并依法缴纳水资源费(税)。

四、你公司取用水日常监督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工作由江苏省水利厅负责组织实施。你公司应按照下达的年度用水计划取水,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用水计划时,应报主管部门批准。

五、发生严重干旱等特殊情况,你公司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限制取水的决定。取水如对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产生影响,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六、本次换发的取水许可证编号仍为A320706S2021-1350,有效期限为2022年5月15日至2027年5月14日。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如需延续,你公司应在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委提出延续取水许可申请,由我委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若取水量或者取水用途、取水水源或者取水地点等发生改变,应按照规定重新提出取水申请。

七、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水利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22年5月7日


抄送:江苏省水利厅、连云港市水利局。



  • 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访问量统计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淮河水利委员会版权所有 主办: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承办:淮委治淮宣传中心  淮委水文局(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552-3093716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  邮编:233001

网站投稿:hhsl@hrc.gov.cn;  13675695430@163.com 

皖ICP备2022008774号-1      皖公网安备:34030002000326    网站标识码:  bm20030002

淮委官方微信
淮河水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