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顾北煤矿:
你矿《关于申请办理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顾北煤矿取水许可申请的请示》(顾北政〔2021〕207号)及取水许可申请书等材料收悉。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依据《淮浙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顾北煤矿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及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委对你矿取水许可申请决定如下:
一、顾北煤矿位于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该矿2007年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能源〔2007〕689号文核准产能300万t/a,并配套建设相应规模的选煤厂,2008年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竣工验收正式投产,2012年安徽省经信委以皖经信煤炭函〔2012〕1379号文同意顾北煤矿扩建工程项目备案,扩建后设计产能由300万t/a扩建至400万t/a。
二、同意顾北煤矿取水方案。取水量339.1万m3/a,取水水源为地下水,其中矿坑涌水256.4万m3/a,取水地点位于顾北煤矿厂区矿坑涌水处理站清水池处(矿坑涌水井口:E******,N******);地下水(水源井)82.7万m3/a,取水地点位于顾北煤矿厂区井群(1号井:E******,N******;2号井:E******,N******;3号井:E******,N******;4号井:E******,N******;5号井:E******,N******;6号井:E******,N******),取水用途为工业、生活用水。
三、同意顾北煤矿用水方案。工业生产用水取用矿坑涌水,生活用水取用地下水(水源井)。该矿采煤用水指标0.44m3/t,选煤用水指标0.10m3/t,主要用水指标基本符合《安徽省行业用水定额》( DB34/T679-2019)等有关要求。
四、你矿应加强取用水管理,落实各项水资源节约和保护措施,按照《地下水管理条例》和水利部、安徽省地下水管理等有关要求,加大矿井疏干水处理回用,逐步压减地下水源井开采量。矿区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后,地下水源井应全部封停。
五、你矿应按照《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等规定,做好计量监测设施安装、运维和定期检定工作,确保其稳定运行,接入国家水资源监控管理系统。你矿应通过全国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http://www.mwr.gov.cn/fw/)及时填报用水统计调查报表,并依法缴纳水资源费(税)。
六、鉴于本项目已建成,你矿应及时向我委申请验收,并报送取水工程运行情况等相关材料。经验收合格,由我委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运行取水。
七、你矿取用水应服从淮委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取用水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由安徽省水利厅负责组织实施。你矿应按照下达的年度用水计划取水,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用水计划时,应报主管部门批准。
八、你矿采煤引发地下水超采或地面沉降、塌陷等地质灾害时,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限制取水决定。取水如对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产生影响,你矿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九、若本项目取水水源、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地点等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本行政许可决定书自行失效,你矿应重新申请取水。
十、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水利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22年7月6日
抄送:安徽省水利厅、淮南市水利局、凤台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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