盱眙县天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盱眙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扩大取水项目取水许可的请示》及取水许可申请书等材料收悉。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依据《盱眙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扩大取水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及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委对你公司盱眙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扩大取水项目(以下简称:盱眙城乡供水扩大取水项目)取水许可申请提出意见如下:
一、盱眙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位于淮安市盱眙县,2018年通过盱眙县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证号:盱审批备〔2018〕446号)。2019年,淮委以淮委许可〔2019〕50号批复该工程取水许可申请,取水规模20万m3/d,其中10万m3/d供居民生活用水,10万m3/d作为应急备用水源,年取水量3145m3。本项目在现有居民生活用水取水规模(10万m3/d)基础上增加5万m3/d,总取水规模15万m3/d,供水范围为盱眙县仇集片区以外区域。原批复应急备用水源(10万m3/d)调整到龙王山水库,已经江苏省水利厅苏水资〔2020〕18号文件核准。
二、同意盱眙城乡供水扩大取水项目取水方案。项目主要取水水源为淮河地表水,取水地点位于淮安市盱眙县淮河右岸盱眙水位站上游约14.5km处(东经******,北纬******),特枯水年需龙王山水库地表水补充,取水地点位于盱眙县龙王山水库(东经******,北纬******)。项目年取水量1490万m3,其中97%来水年型需从龙王山水库取水305万m3/年,取水类型为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取水用途为制水供水。
三、同意盱眙城乡供水扩大取水项目退水方案。项目厂区生产生活污废水及供水区的退水均排入已建和规划建设的污水处理厂。你公司应制定非正常工况下水污染应急处理预案,防止发生水污染事故。
四、你公司应加强取用水管理,落实各项水资源节约措施,完善节水设施设备,减少管网漏损率,确保各项用水指标符合水利部、江苏省行业用水定额管理要求。你公司应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严格落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和保护规范各项措施,确保城乡居民供水安全。
五、你公司取用水应服从淮委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日常监督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工作由江苏省水利厅负责组织实施。你公司应按照下达的年度用水计划取水,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用水计划时,应报江苏省水利厅批准。
六、你公司应按照《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等规定,做好计量监测设施安装、运维和定期检定工作,确保稳定运行,并接入国家水资源监控管理系统。你公司应通过全国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http://www.mwr.gov.cn/fw/)及时填报用水统计调查报表,并依法缴纳水资源费(税)。
七、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淮河、洪泽湖水量调度计划管理要求取水,发生严重干旱等特殊情况时,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限制取水决定。取水如对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产生影响,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八、鉴于本项目已建成,你公司应及时向我委申请取水工程验收,并报送取水工程运行情况等相关材料。经验收合格,由我委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运行取水。
九、若本项目取水水源、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地点等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本行政许可决定书自行失效,你公司应重新申请取水。
十、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水利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22年9月6日
抄送:江苏省水利厅、淮安市水利局、盱眙县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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