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淮委许可〔2009〕17号
关于阜阳船闸重建工程变更设计方案意见的复函
安徽省港航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征求沙颍河阜阳船闸重建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变更意见的函》(皖港投建〔2009〕52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2008年8月6日,我委以《关于阜阳船闸重建工程建设项目的审查意见》(淮委建管〔2008〕321号)对工程原建设方案进行了批复。你公司根据《沙颍河阜阳船闸重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会专家组评审意见》,对工程建设方案进行了调整:闸室有效尺寸由120×12×3.0m(长×宽×门槛水深)调整为180×12×3.5m(长×宽×门槛水深),过闸公路桥桥宽由12m调整为24m。鉴于变更后的设计方案对防洪影响评价结果改变较小,我委基本同意上述变更,其它事项仍应按我委批复要求执行。
二〇〇九年四月三日
主题词:行政许可 河道管理 建设项目 意见 函
抄送: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阜阳市水务局。
淮河水利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4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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