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淮委许可〔2009〕57号
关于安徽省淮河干流濛洼蓄洪区中岗大桥工程建设方案的审查意见
阜阳市濛洼蓄洪区安全建设中岗大桥工程建设管理处:
你处《关于濛洼蓄洪区安全建设中岗大桥工程建设方案的申请》(阜濛建管〔2009〕9号)收悉。此前我委组织专家对该工程防洪评价报告进行了评审。根据防洪要求和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对所报建设方案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基本同意淮河干流濛洼蓄洪区中岗大桥工程的建设方案。拟建桥梁位于濛洼蓄洪区濛河分洪道上。桥梁设计防洪标准为100年一遇,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桥梁全长1595.5m,桥宽净-8.5+2×0.5 m,跨径布置采用53跨,单跨30 m,桥梁与两岸堤防平交。
二、0#、53#桥墩布设在堤防迎水坡上,不满足有关规范要求,你处应对影响范围内的堤防进行防渗处理,保证堤身抗滑和渗流稳定。
河道内桥墩侵占了河道行洪断面,你处应结合行蓄洪区调整规划中濛河分洪道主槽拓浚对桥址附近河道行洪断面进行补偿,桥墩和承台设计应充分考虑断面补偿的影响。
为保证防洪工程安全,你处应结合现有护坡对桥梁中心线上游100m、下游150m的中岗圩堤和濛洼圈堤迎水侧堤坡(含切滩部分岸坡)进行防护。
桥面与中岗圩堤、濛洼圈堤堤顶防汛路应平顺连接,连接坡度不大于3%,连接段路面按三级公路标准修建。
上述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应委托具有相应水利资质的单位进行专项设计,经阜阳市水务局审核后与桥梁工程同步实施。
三、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的工程施工宜安排在非汛期进行。工程如跨汛期施工,你处应编制度汛方案汛前报当地防汛主管部门。汛前及工程完工后,你处须及时清除有碍行洪的废弃物和设施,将施工弃土运至河道管理范围以外。你处负责对损坏的水利工程与设施,按原标准恢复。
四、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工程开工前,你处应将批准文件、详细施工图设计(包括防洪影响处理工程设计)和施工安排报送阜阳市水务局,经对工程位置和界限审核后,办理建设项目开工手续,签订有关协议,落实有关防汛和管理责任。施工过程中,涉及防洪安全部位的施工监督由阜阳市水务局负责,你处应积极配合,服从防洪及河道安全管理。工程完工后,报请我委、安徽省水利厅、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河道管理单位进行涉河部分工程专项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将有关竣工资料及时报送阜阳市水务局备案。
五、有关工程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你处应按规定征求相关单位的意见。
六、拟建工程占用河道、堤防、滩地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权属不变,仍为水利工程用地。
七、今后如河道治理与防洪标准提高,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或设施时,该工程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要求。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日
主题词:行政许可 河道管理 建设项目 审查 意见
抄送: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安徽省水利厅、阜阳市水务局、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
淮河水利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9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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