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淮委许可〔2011〕86号
关于京杭运河湖西航道整治工程一期工程(蔺家坝至房村段)建设方案的审查意见
江苏省徐州市航道管理处:
你处《关于审批京杭运河湖西航道整治工程一期工程(蔺家坝至房村段)建设方案的请示》(徐航道〔2011〕13号)收悉。根据防洪要求和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对所报建设方案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基本同意京杭运河湖西航道整治工程一期工程(蔺家坝至房村段)除桥梁工程以外的建设方案。整治工程包括航道疏浚、桥梁工程、护岸工程、航标工程、配套工程、绿化及景观工程。
1、航道疏浚
工程起点为蔺家坝船闸上游锚地及远调站外沿,终点为航道上游房村,航道整治里程26.99km(航道起点桩号4+235,终点桩号31+225)。航道规划等级为Ⅱ级,全线走向基本遵循原河道,采取单边向湖区滩地侧拓宽整治。航道全线设计底高程27.34m(1985国家高程基准),底宽不小于60m,航宽73m,航道口宽92m,最小转弯半径540m,设计航道采用左右岸均为斜坡式组合形成的复合梯级断面。
工程施工弃土约355.39万m3堆放在湖西大堤背水侧,堆土顶高程低于湖西大堤堤顶1.0m;约10.07万m3填平湖西大堤迎水侧低洼地,堆土顶高程34.5m;剩余约300.94万m3堆放在湖西航道东侧滩地上,与京杭运河距离不小于30m,各堆土区间距不小于2000m,堆土顶高程35.5m。
2、护岸工程
航道沿线护岸湖西大堤侧采用模袋砼+香根草护坡的组合型式,湖区滩地侧采用灌砌块石+镀高尔凡雷诺护垫或灌砌块石+预制砼连锁块结构的组合型式。
3、航标工程
航道沿线配置标志牌47块、布设航标30座,并配置航标遥控遥测系统1套。
4、配套工程
航道沿线设置渡口6个,航道沿线原则上每隔1000m布置1条下河阶梯。
5、绿化及景观工程
景观设计规划结构为"一轴两带三节点"。"一轴"为沿河风光景观轴,"两带"为生态防护林带、生态养殖和农作带,"三点"为渡口景观节点、下河阶梯景观节点和桥梁景观节点。
二、南四湖是沂沭泗河洪水重要调节湖泊,你处应严格按照施工弃土专项设计审查要求,进一步优化弃土设计方案,尽可能减少施工弃土对南四湖防洪库容的占用。湖西航道东侧滩地弃土应顺水流方向布置,各堆土区应规则放置。
三、所报航道沿线渡口、绿化及景观工程方案不详,你处应进一步予以细化、优化,报经沂沭泗水利管理局审核后实施。
四、鉴于工程地处两省交界处,你处应专题论证桥梁建设的必要性,桥梁荷载标准应按生产桥设计,具体设计方案经防洪评价后,另行报我委审查。
五、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的工程施工应安排在非汛期进行,其它工程如需汛期施工,你处应编制度汛方案,汛前报当地防汛主管部门,抄送淮委沂沭泗局南四湖水利管理局。汛前及工程完工后,你处应及时彻底清除施工围堰等临时施工设施,将施工废弃物运至湖泊管理范围以外,保证河道行洪通畅。施工过程中,应保证防汛通道畅通;如损坏水利工程设施,应按原标准恢复。
六、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工程开工前,你处应将批准文件、详细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弃土布置方案)和施工安排报送淮委沂沭泗局南四湖水利管理局,经对工程的位置和界限审核后,办理建设项目开工手续,签订有关协议,落实有关防汛和管理责任。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部位的施工监督由淮委沂沭泗局南四湖水利管理局负责,你处应积极配合,服从防洪及河道安全管理。工程完工后,应同时对施工弃土范围进行确权划界,通知我委、江苏省水利厅、山东省水利厅及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验收,有关竣工资料及时报送淮委沂沭泗局南四湖水利管理局备案。
七、为保证航运安全,你处应进一步复核蔺家坝泵站及泵站规模扩大后输水出流产生的横向流速对航运的影响。
八、有关工程对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的影响,你处应按规定征求相关单位或部门的意见。
九、拟建工程占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土地权属不变,仍为水利工程用地。
十、今后如因河道治理与防洪标准提高,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或设施时,你处(或运营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要求。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主题词:行政许可 河道管理 建设项目 审查 意见
抄送: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江苏、山东省水利厅,徐州、济宁市水利局,沂沭泗水利管理局、南四湖水利管理局。
淮河水利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10月19日印发
直属单位网站
流域厅局
水利站点
政府网站
淮河水利委员会版权所有 主办: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承办:淮委治淮宣传中心 淮委水文局(信息中心)
淮委总机:0552-3092114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 邮编:233001
网站投稿:hhsl@hrc.gov.cn; 13675695430@163.com(值班)
皖ICP备2022008774号-1
皖公网安备:34030002000326 网站标识码: bm2003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