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淮委许可〔2012〕10号
关于京杭运河宿迁闸至大王庙段信息化光缆敷设工程变更方案的审查意见
京杭运河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苏北航务管理处:
你处《关于京杭运河宿迁至大王庙段信息化光缆敷设工程建设的请示》(京运苏北航〔2012〕26号)收悉。2010年1月,我委《关于京杭运河宿迁闸至大王庙段信息化光缆敷设工程的审查意见》(淮委许可〔2010〕4号)对该项目建设方案进行了许可,光缆敷设一般采用地埋管道方式,遇有涵闸、泵站、桥梁、支流等障碍物时采用架空跨越方式。2011年11月,你处向我委提出,对大王庙至皂河船闸段光缆敷设方案进行调整,由地埋方式变更为架空方式,皂河船闸至宿迁闸段光缆敷设方案保持不变。2011年12月,我委沂沭泗水利管理局组织专家对该工程变更方案进行了咨询。根据有关水法规规定和防洪、管理要求,现对该工程变更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如下:
一、基本同意大王庙至皂河船闸段光缆工程在线路路由不变的情况下由地埋方案改为架空方案,架杆间距为50米;皂河船闸至宿迁闸段光缆敷设方案保持不变。拟建京杭运河宿迁闸至大王庙段信息化光缆敷设工程,全长72.9千米,其中新大王庙渡口至皂河船闸段约50.9千米光缆沿京杭运河右岸堤防背水侧架空敷设,皂河船闸至宿迁闸段约22千米光缆沿京杭运河左岸迎水侧滩地地埋敷设,设计防洪标准50年一遇。
二、光缆敷设应尽量远离堤防,地埋管道及架杆距堤防迎、背水侧堤脚原则上不少于20米,局部堤段如条件限制可适当调整。
三、进一步优化过堤方案,线路敷设不得影响堤防安全、运行管理、规划治理的需要。
四、鉴于光缆敷设线路较长,沿线涉及多家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批准文件、详细施工图纸和施工安排等分别报送有管辖权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经对工程位置和界限审核后,办理建设项目开工手续,签订有关协议,落实有关防汛和管理责任。施工过程中,涉及防洪工程安全部位的施工应接受有管辖权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监督,你处应积极配合,服从防洪和河道安全管理。工程完工后,报请我委、江苏省水利厅、沂沭泗水利管理局进行涉河部分工程专项验收,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将有关竣工资料报送沂沭泗水利管理局备案。
五、其他许可事项仍按我委《关于京杭运河宿迁闸至大王庙段信息化光缆敷设工程的审查意见》(淮委许可〔2010〕4号)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
主题词:行政许可 建设项目 审查 意见
抄送:沂沭泗水利管理局、骆马湖水利管理局。
淮河水利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3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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