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东升港口服务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报请审查安徽东升港口服务有限公司东升综合码头工程建设方案的函》及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利部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等有关要求,并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决定准予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3年11月30日至2026年11月29日。
一、基本同意安徽东升港口服务有限公司东升综合码头工程(以下简称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方案。
项目位于淮南市寿县八公乡赵台村,淮河右岸,上距商合杭铁路桥约220m,相应淮河河道桩号119+050~119+210。根据《淮河流域重要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项目占用开发利用区。项目采用挖入式港池,顺岸布置2个2000吨级通用泊位,共占用岸线160m,港池底高程为12.54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码头采用高桩框架结构,码头面高程20.50m,梁底高程18.30~18.95m,码头平台长144m,宽20m。项目紧邻码头平台后方新建长144m,宽12m港区道路,道路顶高程平滩地。迎水侧新建长198m,宽12m上堤道路与寿西淮堤平顺连接,道路顺水流方向布置,与堤防夹角10°。背水侧拆除现有下堤道路,新建长45m,宽6m下堤道路,与现有道路顺接。项目采用0.12m 厚生态型联锁块对迎、背水侧上下堤道路两侧进行防护,坡比均为1:2。
码头平台上游侧后沿布置1座长8m,宽3m的沉淀池。供水供电管线沿码头后方上下堤道路坡脚埋设,管线在寿西淮堤桩号21+650处穿越堤防,穿堤处管底高程26.55m。
项目采用0.8m厚抛石对港池段及上下游八字段岸坡进行防护,由高程12.54m护至高程18.10m,底部平抛3.5m作为固脚。
项目岸线控制点坐标(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中央子午线117°):
项目上游端点:X=******,Y=******。
项目下游端点:X=******,Y=******。
二、基本同意项目采取的消除和减轻影响河道行洪的措施方案。
1. 岸坡防护
项目采用0.8m厚抛石对码头上游120m(顺接商合杭高铁岸坡防护)、码头下游100m范围内总长220m岸坡进行防护,防护顶高程平滩地高程20.50m,码头上游防护底高程9.00m,码头下游防护底高程14.50m,坡比均为1:3。
2. 堤坡防护
项目采用生态型连锁块对迎水侧上堤道路上游30m、上堤道路下游寿西湖退洪闸连接堤处范围内总长290m堤坡进行防护,护砌底高程22.00m,顶高程平堤顶27.50m,坡比1:3。
项目采用预制混凝土连锁块对背水侧下堤道路上游70m、下堤道路下游30m范围内总长100m堤坡进行防护,由堤脚护至堤顶。背水侧下堤道路下游30m至下游260m总长230m堤坡采用草皮护坡进行防护。
3. 堤防安全监测措施
项目在寿西淮堤堤防桩号21+640、21+810、21+910处设3处堤防稳定监测断面。每个断面布置4个观测点,共12个观测点,监测点位分别位于堤内脚、堤内肩、堤外肩、堤外脚,对堤防进行沉降变形及水平位移监测。项目施工期每天监测1次,完工后每周监测1次,持续监测3个月。
4. 寿西湖行蓄洪区库容补偿
项目对码头中部堤防背水侧空地进行挖方,开挖面积约1400m2,平均开挖深度0.5m。
三、项目位于淮河干流正阳关至峡山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范围内,项目建设不得影响河道疏浚、寿西湖退洪闸等规划水利工程实施;项目运营不得影响寿西湖退洪闸启用。
四、项目建设须按批准的位置、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不得修建未经批准的设施。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的项目施工应安排在非汛期进行,其它项目如跨汛期施工,你单位应编制度汛方案,于汛前报当地防汛主管部门批准,并抄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淮南市水利局。汛期及工程完工后,你单位须及时清除所有临时设施,将施工废弃物运至河道管理范围之外,保证河道行洪通畅。施工过程中,应保证防汛通道畅通。
五、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项目开工前,你单位应将批准文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安排报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对工程位置和界限进行核验,落实有关防汛和管理责任。根据有关规定,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部位的施工监督由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负责,你单位应积极配合并服从防洪及河道安全管理。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需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项目完工后,通知我委、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河道管理单位参加验收,有关竣工资料及时报送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备案。
六、项目施工和运行期间,你单位或管理及运营单位应做好污废水收集和处理,严禁污废水直接排入河道。你单位或管理及运营单位应加强对岸坡的安全监测工作,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并在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指导下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七、项目建设如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事宜,你单位应按规定征求相关单位或部门的意见,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项目建设涉及土地占用、林木、砂石资源综合利用等行政许可等事项,你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办理。
八、今后如因河湖治理与防洪标准提高,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和设施时,你单位或管理及运营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要求。
九、项目如建设性质、规模、位置发生变化,或开工时间超出许可有效期,你单位应重新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水行政许可。
十、 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水利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申请行政复议;也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23年11月30日
抄送:水利部河湖管理司,安徽省河长办、水利厅,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淮南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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