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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州市区供水提质增量小沿河原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  作者:水资源处  来源:水资源处  责任编辑:俞晖

徐州市清源水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办理徐州市区供水提质增量小沿河原水工程取水许可的请示》(徐清源〔2024〕3号)及取水许可申请书等材料收悉。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节约用水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取水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依据《徐州市区供水提质增量小沿河原水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及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委对你公司徐州市区供水提质增量小沿河原水工程(以下简称徐州小沿河原水工程)取水许可申请决定如下:

一、徐州小沿河原水工程承担向徐州市区刘集水厂输送原水的任务,2022年6月经徐州市行政审批局徐审批复〔2022〕41号核准,新建原水泵站和取水口,取水规模40万m3/d。刘集水厂设计规模20万m3/d,供水范围为徐州市区西部、铜山区大学路以西区域。

二、同意徐州小沿河原水工程取水方案。取水水源为外调水,取水地点位于江苏省徐州市淮海国际港务区柳新镇魏庄村南四湖下级湖小沿河与顺堤河交叉口处(东经******、北纬******),取水类型为基础设施或公用事业,取水用途为原水供水,供水对象为刘集水厂,取水量3665万m3/a,保证率97%。

、你公司应落实各项水资源节约措施,完善节水设施设备,减少供水管网漏损率,主要用水指标应符合国家、江苏省用水定额管理要求。你公司应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严格落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和保护各项措施,确保城乡居民供水安全。

、你公司应按照《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2021〕188号)、《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23)等规定,做好取水计量监测设施安装、运维和定期检定工作,确保其稳定运行,并接入国家水资源监控管理系统。你公司应通过全国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http://www.mwr.gov.cn/fw/)及时填报用水统计调查报表,并依法缴纳水资源费(税)。

你公司应按照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南四湖水量调度管理要求取水,将外调水指标纳入工程年度水量调度计划发生重大旱情、南四湖下级湖生态水位不达标及其他需要限制取水量的特殊情况时,你公司应服从淮委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限制取水决定。取水如对第三方合法权益产生影响,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你公司取用水应服从淮委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日常监督管理由沂沭泗水利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计划用水管理由江苏省水利厅负责组织实施。

、自取水许可申请批准之日起3年内,取水工程未开工建设或工程取水水源、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地点等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本行政许可决定书自行失效,你公司应重新申请取水。

、工程建成并试运行30日后,你公司应及时向我委申请取水工程验收,并报送取水工程设施运行情况等相关材料。经验收合格,由我委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运行取水。

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水利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24年5月27


抄送江苏省水利厅、沂沭泗水利管理局、徐州市水务局、南四湖水利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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