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 为确保南四湖周边地区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保障湖泊基本生态环境用水需求,淮委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南四湖取用水管理的通知》。
今年5月以来,南四湖地区降水严重偏少,南四湖上、下级湖水位持续降低。6月12日下级湖水位31.49米,低于死水位0.01米,淮委水文局发布枯水黄色预警;6月20日下级湖水位31.21米,低于死水位0.29米,淮委水文局继续发布枯水黄色预警。目前南四湖周边正值用水高峰期,预计湖水位仍将持续偏低,水资源管理形势严峻。
通知要求江苏、山东省水利厅等督促相关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加强南四湖取用水管理,加大沿湖取水口门监管力度。按照《计划用水管理办法》等要求,制定应急用水方案,严格核定用水计划。自即日起,当南四湖水位降至死水位以下时,限制一般工业、农业灌溉等自南四湖取水;当水位降至最低生态保证水位时,停止一般工业、农业灌溉等自南四湖取水。
优化调配南四湖水资源,加强实时雨水情监测和预测预报,合理调配使用水库、拦河闸坝、泵站、地下水等水源和设施,适时启用应急水源。按照淮委《南四湖生态水位保障实施方案(试行)》相关要求,必要时按规定程序实施跨区域调水,切实保障生态用水。
加强南四湖水资源监测,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加强对重要控制断面、取水口水量(水位)监测巡查,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报送水资源监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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