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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工程质量监管法律法规,加强检测行业管理和信息化建设

来源:治淮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总站 发布时间:

完善工程质量监管法律法规,加强检测行业管理和信息化建设

杨玉江(中国建筑业协会质量监督分会会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会员、代表、同志们上午好:

中国建筑业协会工程建设质量监督与检测分会第五次会员代表大会圆满地完成了各项议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质量安全监管司范宏柱副处长和中国建筑业协会吴涛副会长出席大会,作了重要讲话,为分会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充分说明住房城乡建设部和中国建筑业协会对分会工作的高度重视,必将极大地鼓舞和激励我们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进一步做好分会的各项工作。

在过去的五年里,金德钧会长为分会的发展倾注了大量心血,带领全体分会同志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各项工作均取得显著成绩。分会的管理规范,形成了有效的事项决策机制。金德钧会长的广博阅历和对行业发展方向的把控能力令分会全体同志敬佩,其注重深入调研的工作作风和实事求是的精神都值得我们学习。我提议,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金德钧会长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这次换届,各位代表选举我担任新一届会长,我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信任和支持。我在协会工作多年,深知责任重大,今后作为会长更要全身心投入,责无旁贷;一定要带好班子队伍作风,深入调研,全力做好“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本职工作。我作为一名建筑行业的老兵,定当认真履职,和各位副会长、协会同志们一起,发扬协会的好传统好作风,恪尽职守、脚踏实地、努力工作、不辱使命,开创分会工作的新局面。我会再虚心学习老会长把握分会工作深度广度的能力,并有决心做好分会的工作!

这几年来,协会的工作在大家的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不断探讨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测工作研究,完成了住建部委托的多项课题,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系统的管理水平得到稳步提高;开展培训工作,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在从业人员中的宣贯富有成效;组织互动交流,系统内外部的新理念、新经验和新信息的互联互通得到显著促进,为提升全行业质量意识和诚信观念,增强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行业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此我代表分会诚挚地感谢大家对我们工作一如既往的支持。

下面我从四个方面谈谈对分会下一步工作的想法。

一、我们要努力促进完善工程质量监管的法律法规,从根本上做好依法监督管理。

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直接关系到公众安全和公共利益,是政府管理的底线和红线。随着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为了控制和提高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政府设立了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机构,机构的设立改变了工程质量监督方面的政府缺位现象,是政府在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方面的重要抓手,使国家的大型项目、重点工程的安全质量得到了明显提高,工程安全质量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20109月,住建部第5号令发布施行,5号部令从监督机构定位、监督工作内容、监督工作程序到监督机构和人员的考核管理等方面,对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做出了比较系统、科学的规定,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纲领性文件。5号令在依规定位 规范行为、改进方式差别监管、落实责任 强化追溯等方面为规范工程质量监督行为,不断完善和提高工程质量监督水平,构筑质量监督长效机制,提供了目标,指明了方向。

但由于我们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建筑法》中没有明确的授权,造成我们依法监督的瓶颈,大家在住建部的历次调研会上经常提出,甚至于埋怨,我们可以埋怨,埋怨是促进住建部尽快做好这项工作,但我们不要等,大家都知道,我国在医疗、文教和社会管理,尤其在海洋、岛屿等方面还缺乏法律的支撑,更需要尽快完善。201611日起《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实施,《条例》第69条明确规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受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执法工作。

昨天我同有关专业站的领导探讨了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的形成,在这里我想重点讲一下5号部令第六条第五款,形成监督报告。这个报告是我们在巡查、抽查中发现问题,并加以督促改正,没有存在工程永久缺陷的综合报告,不是对工程的质量综合评价,一个工程我们仅去几次就对工程评价为能保证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或者同意几方主体验收意见,承担了我们不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二、加强检测行业管理,推进检测行业诚信建设

在保障工程质量的艰难道路上,除了不可或缺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工程质量检测更是我们另一项重要工作,它不仅是工程质量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控制工程质量的重要技术保证。就当前来看,加强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更是降低工程质量事故以及补救和处理事故的主要手段。目前全国有7800多家检测机构。

检测工作有它的合法性、科学性、公正性、真实性以及准确性,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检测工作不可替代的重要性。从政策引领的角度来看,2005年原建设部141号令《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弥补了质量检测法律法规上的空白。随着建筑检测市场的不断发展,一些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为了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加强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动态监管, 2007年原建设部发布了施行《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和《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201510月,我国检验检测行业发布了首个诚信国家标准——《检验检测机构诚信基本要求》,从法律、技术、管理、责任四个方面,规定了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遵循的基本诚信规范。

从检测市场现状来看, 一段时期以来,检测机构的数量迅猛发展,带来了诸多问题。第一,法律法规不全和监管依据不足、检测市场无序和检测诚信缺失、检测体制不适应和管理体系不适时导致了检测市场的无序竞争发展到了白热化程度;第二,目前的检测单位大部分面临如何从母体脱离、是否脱离、脱离以后如何生存的困扰。部分已经脱离的单位实质上在名义上的脱离,从行政管理和经济来往上仍然不是独立的。因此,作为真正意义上的独立运作的检测机构如何管理、如何生存发展还没有太多可借鉴的经验;第三,检测机构由于长期处于附属地位,因此在技术、人力、资金的投入不足,因此与其他行业相比或与其他领域的检测机构相比,技术含量不高,并且技术发展的速度很慢。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应该究其根本,从源头抓起,重点解决。我国的检测行业由于长期将检测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与检测的服务性对立起来,检测人员也习惯于“检查团”的角色定位,但是随着检测行业与国际接轨,检测市场化的推进,检测人员必须改变观念。我想咱们检测将来的定位就是服务——一项专业的技术服务,那么,既然是服务就必须讲究信用、态度和服务质量,这种服务不是指牺牲检测公正性去迎合某些客户的需要,而是在确保检测公正性的前提下提高检测服务的满意度,只有提供满意服务的检测单位才能在公平的检测市场环境下生存发展。

古人说“不信不立,不诚不行。”党的十八大对诚信建设也提出了具体要求,指出要“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这要求我们每一个人都以建设者的姿态参与到诚信社会的建设之中。可见“诚信”自古以来就是我们的良好传统。从工程质量诚信体系建设的角度来说,作为我们检测机构,诚实和信用更应是检验检测机构应遵循的基本道德规范。在这里,我代表分会再一次感谢荣获“2015年建筑工程检测AAA级信用机构”的单位为检测行业树立了诚信检测的榜样!在工程检测中,取样送检其中较为重要的环节。原建设部于早在2000年就颁布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建建(2000211]文件,其中明确提出了,建筑材料检测实行见证取样送检。此后,各级建设主管部门也陆续出台了相应的规定和细则,材料取样送检“八大制度”的实施,进一步改进了见证取样送检工作,充分保障了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的有效性和真实性,推动了见证取样送检工作的开展,使建筑材料的质量得到了有效提升,有力的保证了建筑工程的质量。

在这里我想特别提出检测检验报告中“仅对来样负责”这六个字应该引起我们的深思,这是原建设部1996年在深圳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检测工作会议上提出的,有它特定的历史背景,随着社会发展和法律及有关规定的完善,我们一个负责任的政府逐步完善的诚信社会不可能让其再打“擦边球”,从历次事故处理中,实际上也推卸不了法律责任。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2006年成立以来坚持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没有出过一份仅对来样负责报告,值得我们学习、借鉴。

可喜的是检测诚信得到了许多省市在政策上强有力的支持,政府投资工程检测业务的优先委托,质量监督检测业务的优先委托,在检测业务招投标中诚信的加分等,有力地推动检测行业的诚信建设。

三、信息化建设

1998年,原建设部发布了《全国建设事业信息化规划纲要》(建办[1998]60号),开始系统规划和推动建设行业信息化工作。200011月在贵阳召开的“全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座谈会”上正式提出了质量监督信息化概念,特别是在2002年统一部署建设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在全国引发了一波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高潮。由于各省、市具体情况差异很大,系统推广应用的实际效果大相径庭。到目前为止,有些省份建立了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信息服务平台,部分省份还依托物联网技术,真正实现了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的无缝衔接和良性联动,对促进建筑业发展和工程建设管理水平的提高具有积极意义。但是某些地区由于信息化“软环境”尚未成熟、投入不足等原因,信息化的建设还未开始或者起步较晚。还有的省份虽然已建立了信息化管理平台,但因种种原因未能真正发挥作用,束之高阁造成了不必要的浪费。

我国目前年均工程在建建筑面积超过100亿㎡ ,从业人员超过4 500万人,而基层质量监督管理人员不足5万人,人均监督面积超过20万㎡ ,个别地区甚至超过了100万㎡ ,质量监管效能亟待提高。因此,建立开放式的综合性质量监管信息系统将优化建筑工程监督工作的管理模式,为工程质量监督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提高监管行为的针对性和主动性,实现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及检测机构等相关单位质量行为的监管就是我们的工作目标:第一,以主管部门及质量监督机构为主导的政府监管体系和以各方责任主体为主导的企业自律型或第三方监理型的社会监控体系应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共享信息资源,为政府监管体系和社会监控体系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持。第二,加强政府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人才的挖掘和培养,建立多层次、多渠道、重实效的信息化人力资源培养制度和考核、评估制度,逐步提高执业资格者和相关岗位人员使用信息化平台比例。第三,发挥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通过互联网信息技术,为广大工程从业人员提供便捷的信息沟通渠道。为了更好地为会员单位服务,分会加强了网站建设,并于去年11月开通了“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测” 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公众平台作为分会的手机门户——旨在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行业信息、标准规范的权威解读、便捷的互动平台、 AAA级检测信用机构的查询服务,并作为分会接收意见反馈的平台之一。与此同时,分会还入驻了“今日头条”,并创建了“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测”QQ群,促进行业人员的交流沟通,共促发展。借助网站、公众平台等信息化手段,逐渐搭建起行业信息化交流合作和资源整合的优质平台,为推动行业信息化持续健康发展,发挥更大的积极作用。

    但据山东省完成的住建部信息化建设课题调研得知,我国还有40%的监督站没有做到信息化管理,一方面我们监督、检测软件进行着重复性开发,一方面我们委托的专业软件研发单位研发的软件由于不切实际不能投入使用。习近平总书记在G20经济峰会上用四句话概括我国经济形势,即:“生产重复严重、设备库存过剩、环境恶劣、地域发展极不平衡”,我看与我们信息化建设中走的弯路基本相符。下午我们安排了经验交流,他们会从不同方面介绍其成功经验,我们秘书处信息部的同志要自身加压,协助推广软件开发好的企业,特别是诚实守信、优质服务的企业,推动监督和检测信息化的发展。

四、工程质量综合治理

20149月住建部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为保证两年行动的顺利实施,已制定下发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关于严格落实建筑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制的通知》《关于请按月报送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落实情况的通知》等一系列配套政策文件,并组织开展了相关政策的宣贯和执法培训。

20151228日,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住房城乡建设部部长陈政高全面总结了2015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并对2016年工作任务作出了重要部署。会议指出,2015年继续深入推进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全国建筑工程质量总体可控、稳中有升。

过去的一年里,中建协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万里行”活动,积极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万里行活动,在推广工程质量管理先进经验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推动两年行动持续深入开展。协会还在全国范围内举办了五次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宣贯及质量常见问题防治专题培训班,并积极组织媒体赴天津、上海等地采访标杆企业,树立正面典型。

政策先行,制度保障,行动按照既定的目标如期开展。全国的工程质量总体水平有了较大提升,但是工程质量还存在诸多问题。在这诸多问题中有下面几个突出问题:一、工程质量事故大幅度下降,但是工程质量事故特别是严重的质量问题仍有发生,近些年还发生了因混凝土的质量导致保障房拆除的问题。二、与百姓密切相关的工程质量常见问题还比较普遍,如住房的渗漏、裂缝、保温问题,门窗关闭不严的问题,仍然比较普遍,影响了百姓的日常生活。

建筑工程工期较长,涉及到建设、勘察、设计、审图、施工、检测、监理、监督、使用等单位或部门较多,所用材料品种繁杂,在施工过程中,受社会环境和自然条件方面异常因素的影响,所产生的质量问题不同,问题的成因也错综复杂,诸多因素造成了一项工程质量的问题较为常见,影响工程质量的根本原因也难以界定。因此,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尤为重要。这里我提两点,一、要建立质量监管长效机制。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深层次矛盾凸显,严重制约建筑市场发展,工程质量管理总体形势不容乐观,参建主体质量责任缺失、施工过程管控能力薄弱、建材源头质量管理失控、保修使用阶段存在制度缺失、现行法律法规缺乏可操作性和可执行性。针对上述问题制定了《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以此作为质量监管坚强的法制保障。二、要注重质量问题的源头控制。建材是保障工程质量的源头。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是构成建筑工程实体的组成部分,其质量控制是建筑工程质量控制中至关重要的一项内容。还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确立了“以使用带生产、以诚信保质量、以清出促诚信、谁使用谁负责”四个原则,建立了“建材使用诚信管理、建材使用导向、建材使用信息公示”三个机制;建立健全了从建材供应到使用环节的全流程追溯机制,严格管控建材供应、采购、使用等关键环节,真正从源头上杜绝不合格材料使用于工程;并要求严格管控供应源头、严格管控采购质量、严格管控建材使用。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生产单位和供应单位按照规定对产品质量负责,我这里有一组数据公布一下: 



  房价的居高不下是和地价有关,工程质量一定与建材质量有关,因此,我们监督机构和检测行业要共同努力,严把进场材料关,从全面质量管理角度入手,对工程质量综合治理。

由于深感责任重大,啰嗦的多了一点,好在有住建部的领导,有吴涛会长、金德钧名誉会长的帮助,有我们各位理事和会员的鼎力支持,努力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和辩证思维能力,有信心为我国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工作的提高做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