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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宁副部长在2017年水利安全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来源:治淮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总站 发布时间:

改革创新 真抓实干

开创水利安全监督工作新局面

——在2017年水利安全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水利部副部长 刘宁

(2017年2月21日)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系列决策部署,特别是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精神,总结2016年水利安全监督工作,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部署2017年工作,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完善机制、强化措施,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推进水利安全监督工作。刚才,许文海同志回顾了去年的水利安全监督工作,对今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我都同意。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2016年水利安全监督工作扎实有力,但仍任重道远

过去的一年水利投资规模大、进度要求高,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已开工106项,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水闸及淤地坝除险加固、抗旱水源工程建设等项目全面推进,在建项目超过2万个。同时,已建水利工程数量大、运行时间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任务十分繁重。水文监测、勘察(测)设计和科研实验等水利生产经营活动,都给水利安全监督工作带来非同一般的压力和挑战。水利安全监督工作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我部“十三五”水利安全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作为、敢于担当,用扎实的工作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水利行业认真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深入落实国务院和国务院安委会的决策部署。部党组、陈雷部长就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多次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安排。各相关司局单位、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切实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监督、齐抓共管,将党中央决策部署和部党组要求落到实处,扎实有效开展水利安全生产监管和稽察工作,在水利投资和建设规模持续加大的背景下,在多种安全风险因素和不利条件交织的情况下,保持了水利安全生产的总体平稳,为实现工程安全、生产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是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水利行业认真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安全生产法》要求,“一把手”亲自抓安全生产工作已经蔚然成风。通过签订安全责任书、工作考核和追责问责等形式,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进一步落实。各地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和监管体系作用,坚持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相结合,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制逐步落实到位,形成了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和强大合力。

三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制度建设。全行业加大安全制度建设力度,我部先后出台了《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水利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和处置规则》和《水利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发布了多项综合和专业安全生产行业规范,组织制订了水利工程生产安全事故重大隐患判定标准。各地进一步推进安全制度建设并狠抓落实,有力促进了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科学、规范和有序开展。

四是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的部署,结合水利实际,全行业多次开展了重要时段安全生产检查和岁末年初大检查。为加强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工作,我部组织了首次安全生产巡查。开展了部直属单位建立危险源清单、完善应急预案、编制安全风险防控手册等安全生产三项工作专项督查。各专业部门对农村水电、淤地坝、水文监测设施、危险化学品开展了安全检查。各地各单位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全行业全年共排查隐患3万余项,整改率达到92%。通过检查督促,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是持续加大水利稽察力度。针对当前在建工程数量多、分布广、投资大的特点,充分发挥部本级、流域机构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三级稽察作用,全年对1841个项目开展稽察。采取常规稽察、专项稽察、机动稽察等方式,突出对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的稽察,突出对重大水利工程的常盯严管,突出对面上重点项目的常盯长管,不断延展水利稽察的广度和深度,有力促进了工程建设“四个安全”。

六是不断强化稽察整改工作。把稽察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作为稽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整改督导力度不断加大。我部向有关省水利厅或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一省一单”整改意见,组织督查组深入一线现场,对涉及工程安全、质量、资金和进度等突出问题的项目进行督导。稽察中坚持对突出问题紧盯不放,专人专责跟踪督办。部统一组织开展了稽察整改“回头看”,对稽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督办,及时发现和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将工程风险遏制在可控状态,取得了良好效果。

七是进一步夯实安全监督基础。在现有水利安全生产信息上报系统的基础上,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信息化工程项目建设,信息化对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的提升作用逐步显现。水利行业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建设,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本质安全明显提升。在《水利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指导下,各地各单位积极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应急管理能力不断提高。全行业深入组织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月”活动,水利安全文化氛围日渐浓厚。大规模开展安全监管人员教育培训,认真组织施工企业“三类人员”考核,全员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

八是不断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各地在水利安全监督队伍建设方面持续用力,基层安全监督机构不断健全,积极培育安全生产技术服务队伍。据统计,全国有半数以上的市、三分之一的县设置了安全监督机构,绝大多数市县配备了专兼职安全监管人员,多数省份建立了安全监督专家库,水利安全监督专业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积极加强队伍作风建设、能力建设和廉政建设,安全监管人员坚持原则,求真务实,依法监管,敢于碰硬,履职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过去的一年,水利安全监督工作成效显著,有力保障了水利事业安全发展。水利安全监督工作成绩的取得,是部党组带领全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结果,是各司局单位、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同心协力、齐抓共管的结果,更是广大水利安全监督工作者恪尽职守、真抓实干的结果。借此机会,我代表水利部党组向各有关部门、向从事水利安全监督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水利安全监督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有的地方和单位仍然存在着思想认识不深刻、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监管不给力、稽察整改不彻底等问题。水利安全监督工作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还有距离,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距离,与大规模水利建设的任务要求还有距离,2016年水利行业仍有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对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决不能以损害职工群众安全健康和危害公共安全为代价,来换取一时的发展和短期的经济利益。我们必须认清面临的严峻形势,深入分析当前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足,牢牢记住血的教训。安全监督工作来不得半点懈怠,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永远在路上。

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系统建设,在建立健全机制上再用力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水利工作,作出了一系列节水治水管水兴水重大决策,水利改革发展进入了新阶段关键期,对水利安全监督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明确的“三个坚持、三个转变”要求,着力完善水利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为水利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做好水利安全生产监督顶层设计

去年12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强调以目标和问题为导向,提出了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改革安全监管监察体制、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建立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和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等五个方面27条重大改革举措,强调了五项原则、五大方面举措,强调了两个“一票否决”。在安全监管体制机制上有许多创新之举。水利行业要按照《意见》的总体要求,结合水利实际,做好顶层设计,着力在体制机制方面有突破,积极完善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一是完善水利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责,严格责任追究,对部直属单位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考核,完善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二是健全预防控制体系。以防为主,从注重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转变,建立水利工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预防机制,强化监督检查制度,完善应急管理和救援体系,全面提升综合防范能力。加强部直属单位安全生产 “三项工作”。三是加强水利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完善安全投入长效机制,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安全宣教培训、科技支撑和社会化技术服务体系。四是加快水利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制定,推进安全生产执法体系建设,逐步完善水利安全生产执法体制和保障机制。

(二)针对水利建设管理实际,健全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

水利建设投资体量大,项目数量多,建设进度紧,质量要求高的特点将在较长时期延续。新形势下务必紧紧围绕中心工作,进一步提升水利安全监督为大规模水利建设保驾护航的水平,健全完善水利安全监督管理体系,主动适应需要,全力做好保障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分级负责监管体系。部、流域机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要求,分级负责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二是建立健全专综结合监管体系。要坚持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有机结合,综合监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制定修订、执法监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宣教培训等综合性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行业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执法职责。专业监管部门履行相关专业领域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监管职责,按照工作分工对勘察(测)、设计、建设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进行监管,督促各方安全责任的落实。三是建立健全全过程监管体系。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注重前期工作环节,规范编制安全设计专篇,计列安全生产专项措施费用,从源头上把好安全关口;落实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措施方案报备制度,加大现场监管力量,强化工程质量控制,坚持安全、质量、进度协调统一;工程完工后,要依法对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进行验收。四是建立健全全方位监管保障体系。要完善工程监管制度、各类安全生产从业人员监管制度、水利作业设备设施监管制度、水利生产作业环境监管制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行为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监管保障考核指标,构建水利安全监督主体意识、行动方略和奖惩规则的系列机制。

(三)强化事中事后监督管理,落实水利项目稽察监督检查责任

中央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大力开展了行政审批制度“放管服”改革,要求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做好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的监督。当前,水利建设项目有关审批精简、权力下放,一部分项目建设审批和工程设计审查下放到地市一级。基层项目建设管理力量不足,人员专业技术存在短板,对勘测、设计、施工质量势必带来过程中的影响。水利稽察是水利行业检查督导制度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因其专业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成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重要支撑,在推进水行政“放管服”改革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们要充分发挥稽察效用,落实各级稽察责任制。一是完善三级稽察责任制。部本级以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重大水利工程和面上重点项目为重点开展稽察,流域机构和地方稽察做好辖区内项目自主稽察。地方稽察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增加数量、提高质量,不断增强稽察效能。二是完善稽察人员责任制。严格落实“谁稽察、谁负责”要求,提高责任心,建立健全稽察纪律,查实查准问题,保证稽察客观性、准确性,切实发挥好稽察对工程建设的体检免疫和关怀作用。三是完善稽察整改责任制。对稽察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印发整改意见,跟踪督办,限期整改。对突出问题,建立问题台帐,部、省联合督办,必要时组织复查。对存在突出问题和整改不力的项目和地区,要通过削减本地区年度投资计划、限制项目审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等措施,加大处理处罚力度,维护稽察工作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水利建设风险识别,优化改善水利稽察工作方式方法

随着大规模水利建设的全面展开,项目类型多样化、实施主体多元化的特点愈加明显,特别是众多民生水利项目主要由县级及以下基层单位实施,点多、线长、面广,工程建设情况复杂,市场发育程度不一,监管难度加大,容易引发工程事故隐患和廉政风险。从近几年发生的几起事故来看,一些项目表面上工程资料完备、招标管理规范、设计施工监理资质满足要求、各方管理人员齐全、质量控制措施到位,但是实际上隐藏着诸多隐患和风险,也造成了一些难负其重的后果。水利稽察要深刻认识水利工程建设风险压力,深刻把握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新要求,通过细致深入的稽察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规范项目法人组建、招标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等关键节点和薄弱环节,把工程建管风险降到最低。一是根据实际情况,对不同类型不同阶段的项目,综合运用专项稽察、常规稽察、机动稽察方式,提高稽察针对性。二是对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关键环节采取重点抽查、专题督查等方法常盯严管,借力科技进步,提高稽察准确性、时效性。三是强化稽察技能和手段创新,做好“查、看、问、议”各个环节,改进和提高稽察手段,使稽察能更多地发现风险、找准风险。四是对不同的稽察任务,合理调配稽察力量,优化专业组合,增强稽察合力,提高风险辨识能力。

三、齐心协力,做好2017年水利安全监督工作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也是深化水利改革发展的重要一年。水利安全监督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强化水利安全生产监督,加强水利稽察工作,为工程安全、生产安全、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提供有力保障。许文海同志在工作报告中部署了今年的水利安全监督工作,我再强调几项重点。

(一)认真贯彻落实改革发展《意见》。要组织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学习《意见》,深刻领会《意见》对做好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要结合水利实际,尽早制定我部实施方案,明确水利安全生产监督改革发展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落实责任分工、计划安排和完成期限。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抓好《意见》和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

(二)大力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机制建设。一要制定水利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追责。强化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落实监督管理职责,实现综合监管与专业监管有机结合。二要强化事故预防,研究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预防机制,加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三要加强监督检查,突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时段的安全监管,加大安全生产监管考核力度,逐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体系建设。四要把宣教培训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强化水利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五要加强水利安全监督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三)切实做好水利建设项目稽察工作。一要进一步完善部本级、流域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沟通顺畅、配合有力的稽察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三级稽察合力。二要继续保持对重大水利工程强有力的稽察态势,持续加强对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和农田水利建设等项目的稽察力度。三要拓宽稽察覆盖面,在保证稽察质量的前提下,增加稽察项目数量,既要避免重复交叉,又要防止出现盲区空白。四要进一步强化稽察问题整改督导工作,加大整改落实和违规处理处罚力度,提高稽察工作效能。

(四)着力强化水利安全监督组织保障。一要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不断提高水利安全监督队伍政治素养,建立健全安全监管队伍内部监督约束机制,按照《水利行业廉政风险手册》的要求,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对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问责。二要强化机构建设。督促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把强化基层水利安全监督机构和队伍建设放在突出位置,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行业指导,明晰基层安全监管责任,以压任务严考核促进机构建设。三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各级财政部门支持,落实专项工作经费。在建项目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措施费,为保障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提供资金保障。

同志们,全国“两会”即将召开,我再强调一下“两会”期间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加大违法违规生产行为打击力度,强化风险管控和值班值守工作,完善细化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预案,坚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两会”期间安全稳定。

同志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以改革创新的精神,锐意进取,攻坚克难,扎实做好各项水利安全监督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水利事业改革和发展做出新的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的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