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在淮委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中央水利工作方针,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进一步提升了管理能力和工作水平,促进了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取得新进展,在水功能区管理、入河排污口管理、水污染联防及应急处置、水生态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及地下水保护、流域水污染防治协作、基础能力建设、规划科研及对外服务等诸多方面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下面就淮河流域生态流量(水位)试点工作进行专题汇报。
一、工作背景
2015年4月2日,国务院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提出要"科学确定生态流量","在黄河、淮河等流域进行试点,分期分批确定生态流量(水位),作为流域水量调度的重要参考"。
为落实国务院的部署,《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部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主要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水资源〔2015〕325号)明确要求"编制黄河、淮河流域生态流量试点工作方案。科学确定生态流量,根据各河流断面生态流量(水位),统筹做好黄河调水调沙,淮河流域闸坝调度等工作"。
开展流域生态流量(水位)试点工作既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要求,也是解决流域和地区严峻的水生态环境问题的重要举措,是各级水利部门义不容辞的职责。
淮委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就贯彻落实"水十条"及水利部精神进行了研究,2015年8月,淮委印发了《落实水利部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任务分工方案的实施意见》(办资源〔2015〕77号),对淮河流域生态流量(水位)试点作出安排,并明确试点工作由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牵头开展,规计处、水资源处、淮委水文局、中水淮河公司予以配合。
二、主要任务
淮河流域生态流量试点工作主要任务包括四个方面:确定重要河湖生态流量(水位),编制生态流量调度指导意见,开展生态流量调度及效果评估,研究建立生态流量(水位)保障机制。
试点工作计划为期三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16年)主要任务是开展生态流量研究、确定试点河湖主要断面生态流量(水位),提出沙颍河上游生态流量调度指导意见;第二阶段(2017至2018年)根据确定的生态流量统筹做好沙颍河上游水量调度工作,同时开展生态流量监测和效果评估,进一步完善调度指导意见,建立生态流量保障制度。
通过三年的试点,为在全流域全面推行生态流量调度和管理积累经验。
三、工作开展情况
生态流量(水位)试点工作是一项新的探索性工作,具有很强的挑战性,委领导高度重视。肖幼主任12月23日亲自带队向水利部陆桂华副部长进行专题汇报,顾洪副主任多次召开会议对工作进行讨论部署。水保局在姜永生副主任的领导下,组织技术力量,先后到有关单位进行调研,到沙颍河流域进行实地查勘,加快推进试点工作,规计处、水资源处、防办、水文局、中水淮河公司等单位也给予了大力支持。
2015年10月,编制完成了《淮河流域生态流量(水位)试点工作方案》,并上报水利部。
2016年6月17日,水利部副部长周学文主持召开部长专题办公会,听取了我委关于工作方案的汇报。周学文副部长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下一阶段实施方案的编制提出了明确意见和要求。
根据周学文副部长的指示要求,经过近半年的努力, 2016年10月编制完成了《淮河流域生态流量(水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上报水利部。
12月2日,水利部委托水规总院对实施方案进行了审查。
12月23日,水利部副部长陆桂华主持召开部长专题办公会,听取了我委关于实施方案的汇报。陆桂华副部长对实施方案内容表示认可,要求抓紧修改完善后报水利部批复,同时要求淮委组织好沙颍河上游调度试点工作。
目前,实施方案已修改完成,水利部将于近期批复。
四、阶段工作成果
目前取得阶段性成果主要有:一是提出了淮河干流、洪汝河、沙颍河、涡河、史灌河、沂河、沭河等7条河流生态流量和洪泽湖、南四湖、骆马湖等3个湖泊生态水位管理要求;二是确定沙颍河上游作为生态流量调度试点,并制定了调度指导意见。
(一)生态流量(水位)管理要求包括7条河流14个断面不同水期生态流量和3个湖泊4个代表水位站最小生态水位,以及不同来水保证率下的日满足程度指标。
在计算河流生态流量时,淮河干流、沙颍河、涡河选取了指示物种(如淮河干流淮王鱼、沙颍河黄颡鱼、涡河翘嘴鲌),考虑生物产卵繁殖期流量需求,适当提高了淮河干流4-5月份的生态流量。
在最终确定河流生态流量时,与《淮河流域综合规划》、《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规划》,及淮河流域七条河流水量分配方案等进行了协调分析,枯水期生态流量与七条河流水量分配方案中的最小生态流量保持一致。
在确定不同来水保证率下生态流量日满足指标时,考虑到淮河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及用水矛盾的实际情况,在现状基础上进行了适当提高,对于涡河、沭河等水资源短缺河流,枯水年和特枯年生态流量不作要求。
3个湖泊最小生态流量的确定,主要考虑维持湖泊生态系统不发生严重退化,满足鱼类生产空间所需的水位要求。
表1 淮河流域七条试点河流各断面生态流量
河流 | 控制断面 | 生态流量(m3/s) |
10~3月 | 4~5月 | 6~9月 |
淮河 干流 | 王家坝 | 16.14 | 4月:62.97; 5月:59.44 | 35.00 |
蚌埠 | 48.35 | 4月:172.78; 5月:188.81 | 96.20 |
小柳巷 | 48.35 | 54.60 | 111.00 |
洪汝河 | 班台 | 3.80 | 5.30 | 16.90 |
沙颍河 | 周口 | 4.30 | 5.00 | 15.70 |
界首 | 5.50 | 5.80 | 20.40 |
涡河 | 亳州 | 2.30 | 2.40 | 6.90 |
蒙城 | 2.50 | 2.70 | 7.80 |
史灌河 | 叶集 | 0.60 | 2.20 | 5.20 |
蒋家集 | 4.30 | 9.30 | 15.80 |
沂河 | 临沂 | 2.48 | 3.13 | 19.81 |
港上 | 1.74 | 3.11 | 12.79 |
沭河 | 大官庄 | 1.14 | 1.53 | 9.15 |
新安 | 0.65 | 1.76 | 10.52 |
表2 不同来水保证率下的生态流量最小日满足程度指标
来水保证率 | 平水年(50%) | 枯水年(75%) | 特枯年(95%) |
淮河干流 | 95% | 90% | 70% |
沙颍河 | 95% | 80% | 50% |
涡河 | 50% | / | / |
洪汝河 | 95% | 85% | 50% |
史灌河 | 95% | 80% | 50% |
沂河 | 95% | 50% | / |
沭河 | 50% | / | / |
表3 淮河流域试点湖泊最小生态水位及日满足程度指标
序号 | 湖泊 | 最小生态水位(m) | 日满足程度要求 |
1 | 洪泽湖 | 11.11 | 100% |
2 | 骆马湖 | 20.32 | 100% |
3 | 南四湖上级湖 | 32.34 | 100% |
南四湖下级湖 | 30.84 | 100% |
(二)沙颍河上游生态流量调度指导意见
目前,沙颍河多年生态用水日满足程度维持在56%左右,考虑到沙颍河上游具有较强的供水调节能力,河南省也专门成立了沙颍河流域管理机构,水利工程管理较为规范,所以选择沙颍河上游作为生态流量调度试点。具体调度原则如下:
1.维持现有调度体制和闸坝管理权限;
2.进一步调整闸坝调度方式,优化调度方案,将生态流量调度的相关内容纳入已有的水量调度或防洪调度体系中,实施多目标调度;
3.以满足沙颍河周口断面生态流量管理要求为目标;
4.水量调度服从防洪调度;
5.生态流量调度时期以非汛期为主。
五、2017年工作计划
2017年计划开展以下三项工作:
1.开展沙颍河上游生态流量调度工作。在沙颍河上游生态流量调度指导意见的基础上,指导、配合地方管理单位实施生态流量调度。
2.进行生态流量调度效果监测与评估。对调度后的河道水文、水质、水生态状况进行监测,比较生态流量调度实施效果。
3.建立生态流量(水位)保障机制。由淮委统一管理生态流量(水位)的调度工作,根据水利工程的调度管理权限实施生态流量(水位)的调度工作,将生态流量调度纳入"河长制"的内容中。建立生态流量的监测、评估、预警、反馈、调度协商等一系列的管理制度。
淮河流域生态流量(水位)试点是一项探索性工作,有诸多困难和不确定因素。我们将按照水利部要求,在淮委的正确领导下,加强与试点省份的沟通交流,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稳步推进。也希望在以后工作中继续得到各部门和单位的大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