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水利部关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工作要求,2024年4月9日至11日,我委组织河南省水利厅、郑州市水利局、平顶山市水利局、许昌市水利局、南阳市水利局和鲁山县水利局对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工程(淮河流域段)开展了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检查组查看了工程建设现场,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监测、监理、验收报告编制等单位水土保持工作情况汇报,形成监督检查意见如下:
一、检查项目基本情况
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工程(淮河流域段)涉及南阳市方城县、平顶山市、许昌市和郑州市,共计河道58条。建设内容包括开挖疏浚河道、河道护岸和桥涵建设等。水利部以《水利部关于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水保函〔2013〕153号)对该工程水土保持方案予以批复,明确了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范围、目标、措施等,为做好工程建设期间水土流失防治提供了依据。工程于2016年2月29日开工,目前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
从本次检查情况看,工程建设单位高度重视水土保持工作,成立了水土保持组织管理机构;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开展了后续设计;委托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实施了表土剥离集中存放和保护;对沿线弃土场进行整平、复耕;依法足额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措施满足当前进度要求,有效控制和减少了工程建设中的水土流失。
二、主要问题
(一)已建工程管护不到位。辛集乡交界铺沟存在其他工程施工产生的临时堆土侵占沟道,漫流沟沟道中存在生活垃圾。责任单位为建设单位。
(二)已实施植物措施成活率不高。辛集乡交界铺沟边坡植物长势不佳。责任单位为施工单位。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问题分类和责任追究标准的通知》(办水保函〔2020〕564号),本次督查发现问题均为一般问题。
三、整改意见
(一)督促、协调有关单位及时清理沟道堆土和生活垃圾,并恢复原有水土保持措施;加强对已移交沟道的管护,全面排查全线其他沟道,确保安全度汛。
(二)督促施工单位定期开展植物措施巡查,加强抚育管理,及时做好补植。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为确保项目水土保持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水利部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落实,请你单位在建设过程中进一步加强对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强化水土保持法律责任意识,落实水土流失防治主体责任,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等要求,明确专人负责做好该工程建设期间水土保持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类建档工作;根据工程建设总体安排,督促、协调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和验收报告编制等单位做好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工作,并向水利部报备。
(二)按照本次检查意见要求,认真组织有关单位做好整改,并于2024年6月30日前将整改落实情况报送我委,抄送河南省水利厅和有关市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时,接受我委或相关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适时开展的问题整改情况抽查或“回头看”。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24年4月25日
抄送:水利部水土保持司,河南省水利厅,郑州市水利局、平顶山市水利局、许昌市水利局、南阳市水利局,鲁山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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