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豫航道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淮河淮滨段航道提升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行政许可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水利部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水规计〔2016〕22号)、《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31号)、《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利部、国家计委水政〔1992〕7号)、《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管理办法(试行)》(淮委政法〔2022〕123号)等要求,经研究并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现将该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印发你公司。决定书中提出的相关要求,请认真予以落实,并接受我委监督管理。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25年8月12日
淮河淮滨段航道提升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一、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意见
1.淮河淮滨段航道是淮河干流航道的重要组成部分,现状航道等级偏低、通航能力不足,随着淮河生态经济带发展战略、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等实施,已不能满足淮河航运和流域社会经济发展需要。为提高淮滨段航道通航能力,充分发挥淮河水运优势,河南中豫航道有限公司提出实施淮河淮滨段航道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2.《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提出,淮河干流淮滨~正阳关段航道规划等级为四级;淮河干流上游淮凤集~洪河口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河道设计泄洪能力7000m3/s,主要控制点设计防洪水位淮凤集36.92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淮滨32.5m、王家坝29.2m。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2023年联合印发的全国港口与航道布局规划,罗山~淮滨段航道规划等级为Ⅲ级。
经项目初步设计阶段论证拟定,工程任务为:通过实施航道疏浚、建设豫东南枢纽等措施,将淮河淮滨段航道等级提高至Ⅲ级,并为上游通航创造条件。航道整治里程67.56km,航道尺度为:60m×3.2m×480m(最小航道底宽×设计水深×最小弯曲半径)。最高通航水位闾河口~王家坝为36.43m~29.20m;最低通航水位豫东南枢纽闸上为27.70m、闸下为19.55m,王家坝为18.82m。豫东南枢纽工程等别为Ⅱ等,节制闸、连接堤、溢流堰、船闸上闸首、鱼道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1级,船闸闸室、下闸首建筑物级别为2级;节制闸、溢流堰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设计流量为10400m3/s,闸上、闸下相应水位分别为36.05m、35.90m,校核标准为200年一遇,校核流量为16500m3/s,闸上、闸下相应水位分别为37.00m、36.80m;船闸级别为Ⅱ级,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300年一遇,施工导流标准采用非汛期10年一遇,围堰级别为4级。生态流量泄流管设计流量12.87m3/s。
统筹考虑流域航道布局规划及淮河水运发展实际需求,工程任务和规模基本合适,建筑物级别和标准基本符合相关规划和规范要求。
3.淮滨段航道充分利用现状河槽,航道疏浚基本沿现状河道深泓线布置,对部分航宽、弯曲半径不足河段进行疏浚拓宽;豫东南枢纽工程布置已综合考虑上下游河势、地形地质条件等因素,并尽可能减小对防洪排涝、水资源、水生态等影响。工程建设场址基本合适。
4.豫东南枢纽位于淮河干流,工程调度与淮河防洪、水资源、生态用水等关系密切,应在初步设计阶段拟定的工程调度方案基础上,综合考虑淮河防洪、《淮河水量分配方案》核定的王家坝断面下泄流量等要求,进一步细化完善工程调度方案,报淮委批准后实施。
5.根据洪水影响评价类技术报告分析内容,工程除船闸用水外无其他新增用水,枢纽断面径流量能够满足船闸用水需求,设计工况条件下枢纽建设运行基本不改变下游王家坝断面径流量和过程,对下游用水户用水权益和王家坝断面最小下泄流量基本无影响。相关单位应依法依规办理取水许可手续,安装船闸用水计量设施并将相关数据接入全国取用水管理平台,接受淮委和地方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有关取水许可主管部门应加强工程沿线取用水管理,避免对现有用水户权益产生不利影响。
6.根据洪水影响评价类技术报告分析内容,航道整治后该段河道行洪能力有所增加,河道防汛主管部门及沿线枢纽管理单位应加强调度管理,尽量减轻下游防洪压力。豫东南枢纽及航道运行管理单位应加强调度运行管理,服从流域防洪统一调度安排,与相关水利部门加强沟通联系,确保防洪和通航安全。
7.航道整治后船行波对岸坡影响加剧,你公司应组织设计单位进一步复核岸坡护砌范围,采取防护措施,加强安全监测,确保河道岸坡稳定。
8.航道两岸取排水设施众多,你公司应对其做进一步复核;建设过程中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和单位沟通协调,对航道整治中影响到的取排水设施等,要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二、工程建设方案意见
1.基本同意工程建设方案。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航道工程、豫东南枢纽工程、锚地工程等。
(1)航道工程
航道工程起点淮干白露河口坐标X=******,Y=******(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下同,白露河口桩号为0K+000),终点淮干闾河口坐标X=******,Y=******,长67.56km。航道疏浚长30km,疏浚底宽60m,边坡坡比采用1:3、1:5两种规格,航道设计河底高程桩号0K+000~21K+600~47K+190为15.62m~16.33m~16.35m,49K+000~67K+553段为24.5m。对局部弯曲半径受限、桥梁段航道进行加宽,航道桩号4K+615~5K+129等河段加宽6.0~8.7m,桥区段航道桩号12K+600~17K+600、42K+800~43K+600分别加宽45~60m、10m。对迎流顶冲、岸坡坍塌等河段进行岸坡防护,长12.82km,自航道底高程护至现状滩地高程,常水位+1m以上采用生态连锁块或浆砌石护岸、以下采用抛石护岸,常水位+1m处设2m宽平台。
(2)豫东南枢纽工程
枢纽布置在淮河京九铁路桥上游约5km处,主要包括节制闸、船闸及其他工程等。
节制闸布置在河道主槽内,顺水流方向总长168.04m,闸室总宽325.06m,共18孔,单孔净宽15m,总净宽270m,闸底板顶高程20.00m,闸墩顶高程38.70m;闸室两侧各布置净宽50m溢流堰,堰顶高程27.70m,底板高程20.00m;节制闸与溢流堰间设分流岛,上设桥头堡。节制闸、溢流堰上游防冲槽采用抛石结构,长10.00m;后分别设15.00m长钢筋砼护底和铺盖;下游设35.5m长钢筋砼消力池,池深2.0m,池底与闸底板以1:4斜坡护坦连接;下游接现浇砼海漫,长55m;海漫后设15m长抛石防冲槽。节制闸、溢流堰进、出口与上、下游河道平顺连接,上、下游引河长分别为1750m、1800m,底宽分别为465.14m~650m、467.85m~590m。溢流堰左侧设隔流堤,顶高程35.80m;鱼道布置在隔流堤上,长675.5m,采用U型槽结构,净宽2.0m,底高程为18.80m~26.30m。分流岛内各预埋1根DN2000钢管满足生态基流下泄,设调流阀,左、右岸对称布置,入口布置在上游护底段,进口管中心线高程21.50m,出口布置在下游消力池段,出口管中心线高程19.50m。
船闸布置在节制闸左侧,与节制闸中心线平行布置,轴线距离450m,闸室有效尺度为240×28×5.6m(长×宽×门槛水深)。船闸采用直线进闸、曲线出闸。上、下闸首均为整体式钢筋砼结构,顺水流方向长分别为34m、46.5m,垂直水流方向长均为54.2m,边墩顶高程分别为38.70m、37.80m,门槛高程分别为22.10m、13.95m;闸室采用整体式钢筋砼结构,总长260m,净宽28m,闸墙顶高程37.80m,底板顶高程13.95m。船闸上、下游设护坦,钢筋砼结构长度均长35m,护坦顶高程分别为21.10m、12.95m,素砼结构长度均长150m,护坦顶高程分别为22.10m、13.95m。上、下游引航道导航调顺段沿船闸中心线投影长均为220m,底宽由70m缩窄至28m,停泊段长均为240m,宽均为70m。
枢纽左侧采用连接堤连接至左岸堤防,总长105m,顶高程38.70m,顶宽34.0m,两侧边坡坡比均为1:3,堤顶设12m宽混凝土路面。
建设跨闸交通桥,自北向南依次跨越左岸堤防、船闸、溢流堰及节制闸、右岸滩地,平交右岸堤防。桥梁设计荷载公路-Ⅱ级,长1545.45m,宽7.5m,跨径布置为:3×30m+(29+56+29)m+25m+(31+52+31)m+5×30.7m+60m+19.5m+18×18.05m+19.5m+60m+18×30m+18.05m。桥梁与左岸堤防立交,梁底距现状堤顶最小净空高度4.9m,4#、5#桥墩距左堤背、迎水侧堤脚最小距离分别为6.09m、5.11m;与右岸堤防平交,57#桥墩与右岸迎水侧堤脚最小距离为6.2m,平交处桥梁中心线上下游共47.5m范围内堤防进行拓宽,背水侧加宽7.0m,坡比1:3,压实度不低于0.93,上下游均设7.5m衔接段连接现有堤防;桥梁中心线上下游各20m范围内两岸堤防设截渗墙。
(3)锚地工程
枢纽上、下游各设置锚地1处,均位于淮河左岸,航道桩号分别为49K+250~50K+100、44K+050~45K+000,距左堤迎水侧堤脚距离分别为131~210m、416~533m;自结构前沿线向南开挖至航道底边线形成锚泊区,锚泊区顺水流方向长分别为850m、936m,垂直河流方向长分别为150m、170m,底高程分别为24.50m、16.35m。锚地采用抛锚系泊方式,锚地护坡为斜坡式断面,坡比均为1:3,坡顶高程均为现状滩地高程。上游锚地控制点坐标X=******,Y=******;X=******,Y=******。下游锚地控制点坐标X=******,Y=******;X=******,Y=******。布设航行标志81座,信号、专用、交通安全标志84座。
2. 涉及影响防洪安全的工程施工应安排在非汛期进行,其他工程如跨汛期施工,你公司应编制施工度汛方案和防汛抢险预案,于汛前报当地防汛主管部门批准并抄送信阳市水利局。汛前及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除所有临时设施。施工废弃物应运至河道管理范围以外。施工过程中应保证防汛通道畅通。应做好生活、生产污废水处理,严禁直接排入河道。
3. 按照河道管理权限,该工程由信阳市水利局负责组织监督,参加项目竣工验收。工程开工前,你公司应将批准文件、详细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安排分别报送信阳市水利局,对工程位置和界限进行审核,签订有关协议,落实有关防汛和管理责任。涉及影响防洪安全部位的施工监督由信阳市水利局负责,你公司应积极配合,服从防汛及河道安全管理。工程完工后,有关竣工资料及时报送信阳市水利局备案。
4. 项目建设应按批准的位置、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未经批准不得修建其他设施。工程施工如涉及河道管理范围内砂石资源,应严格按照水法规和采砂管理规定程序办理。
5. 工程建设涉及水文(位)站、桥梁、管线等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事宜,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征求相关部门或单位意见,妥善处理,并按要求履行相关手续。
6. 工程建成后,你公司应及时落实枢纽工程运行管理维护和防汛责任,划定水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并及时移交工程管理单位。
7. 今后如因河道治理或防洪标准提高,需要改建或拆除该工程有关设施时,建设和运行管理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除涝要求。
三、许可有效期限
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逾期工程未开工建设,或工程建设规模、标准、地点、功能性质发生较大变化的,你公司应当重新申请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期间,应自觉接受并配合我委对本行政许可签署内容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水利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抄送:河南省水利厅,信阳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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