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港航集团周阜航道有限公司:
你公司《河南港航集团周阜航道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办理沙颍河周口至省界航道提升工程取水许可的请示》及取水许可申请书等材料收悉。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节约用水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取水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依据《沙颍河周口至省界航道提升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及专家审查意见,经研究,我委对沙颍河周口至省界航道提升工程取水许可申请决定如下:
一、沙颍河周口至省界航道提升工程位于河南省周口市。2023年,周口市发展改革委以周发改审批基础〔2023〕26号批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2025年,周口市港航管理局以周港航〔2025〕34号批复工程初步设计。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提升航道工程89.4km,改扩建郑埠口一线船闸,新建沈丘复线船闸等。其中,郑埠口一线船闸(Ⅱ级)设计年单向通过能力4557万吨,船闸上游设计最高、最低通航水位分别为43.80m、41.00m(1985国家高程,下同),下游分别为43.60m、36.00m,配建翻水泵站设计流量6.0m3/s。沈丘复线船闸(Ⅱ级)设计年单向通过能力4557万吨,船闸上游设计最高、最低通航水位分别为39.00m、36.00m,下游分别为38.14m、28.00m,配建翻水泵站设计流量9.0m3/s。
二、同意沙颍河周口至省界航道提升工程取水方案。取水水源为沙颍河地表水,取水类型为河道内用水,取水用途为航运用水。郑埠口一线及复线船闸多年平均取水量14922万m3/a,其中,一线船闸取水量8624万m3/a,取水地点位于河南省周口市淮阳区沙颍河郑埠口节制闸北侧200m处(东经******,北纬******);复线船闸年取水量6298万m3/a,取水地点位于河南省周口市项城市沙颍河郑埠口节制闸南侧250m处(东经******,北纬******)。
沈丘一线及复线船闸多年平均取水量20948万m3/a,其中,一线船闸取水量9319万m3/a,取水地点位于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沙颍河沈丘节制闸北侧200m处(东经******,北纬******);复线船闸取水量11629万m3/a,取水地点位于河南省周口市沈丘县沙颍河沈丘节制闸南侧250m处(东经******,北纬******)。
三、你公司应严格按照沙颍河水资源调度管理要求取水,同时做好配套翻水泵站调度运行工作。当郑埠口节制闸上水位低于正常蓄水位42.50m时,翻水泵站每日应按前一日船闸下泄的水量扣除当日应下泄的生态水量(生态流量按4.3m3/s控制)向闸上补水;当沈丘节制闸上水位低于正常蓄水位39.00m时,翻水泵站每日应按前一日船闸下泄水量扣除当日应下泄的生态水量(生态流量按5.5m3/s控制)向闸上补水;其余情况,翻水泵站不得开机补水。
四、你公司应按照《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23)等规定,做好船闸和翻水泵站取水计量监测设施安装、运维和定期检定校准,确保其稳定运行,并接入全国取用水管理平台。你公司应通过全国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http://www.mwr.gov.cn/fw/)及时填报用水统计调查报表,并依法缴纳水资源税。
五、你公司取水应服从淮委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取用水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河南省水利厅负责组织实施。
六、你公司应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淮委报送本年度用水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用水计划建议,并按照淮委下达的年度用水计划用水。需要调整年度用水计划的,应报淮委同意。
七、发生《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等规定的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你公司应当服从淮委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限制取水决定。取水如对第三方合法权益产生影响,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八、自本行政许可决定书生效之日起,淮委许可〔2015〕29号文件自动废止。自取水许可申请批准之日起3年内,取水水源、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地点等取水事项发生较大变更的,本行政许可决定书自行失效,你公司应重新申请取水。
九、工程建成并试运行30日后,你公司应及时向我委申请取水工程设施验收,并报送取水工程设施运行情况等相关材料。经验收合格,由我委核发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正式运行取水。
十、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水利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26年6月25日
抄送: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周口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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