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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淮河干流正阳关~峡山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  作者:规计处  来源:规计处  责任编辑:汤春辉

安徽省治淮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2016年3月22日,我委以淮委许可〔2016〕18号文印发《淮河干流正阳关~峡山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建设项目建设方案)行政许可决定书》。因该项目未在许可有效期内开工建设,2019年6月,你局将《关于申请办理淮河干流正阳关~峡山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行政许可的请示》(皖淮建工〔2019〕12号)及有关材料报送我委,重新申请办理行政许可手续。

根据《水利部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水规计〔2016〕 22号)、《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31号)、《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利部、国家计委水政〔1992〕7号)、《淮河水利委员会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细则》(淮委规计〔2016〕115号)等要求,现将淮河干流正阳关~峡山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印发你局。决定书中提出的相关要求,请认真予以落实,并接受我委监督管理。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19年7月11日

 

抄送: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


附件

淮河干流正阳关~峡山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一、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意见

1.淮河干流正阳关~峡山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是进一步治理淮河38项工程之一,已列入国务院确定的172项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该项目是《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淮河流域防洪规划》、《淮河干流行蓄洪区调整规划》等规划中确定的项目。工程实施后,可扩大淮河干流正阳关至峡山口段河道行洪能力,保障行洪区及时有效启用,减少行洪区使用频次,改善行洪区内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2.《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等规划提出,淮河干流正阳关~峡山口段河道规划设计泄洪能力10000m3/s,其中滩槽泄量8000m3/s;行洪区调整方案为:寿西湖新筑隔堤,董峰湖退建和加固行洪区堤防,疏浚张圩至董峰湖出口段河道,建设进洪和退水闸,将寿西湖、董峰湖改为有闸控制的行洪区。同时指出淮河干流行洪区调整牵涉面广、影响因素复杂,工程实施带来的问题和影响,在单项工程前期工作中进行深入研究,统筹考虑有关问题,并落实处理措施。

可行性研究阶段经进一步论证,工程主要任务是:按照行蓄洪区调整规划的总体布局,在已实施的河道疏浚和堤防局部退建的基础上,通过修建董峰湖、寿西湖行洪区进洪闸和退洪闸,局部退建行洪区堤防、河道疏浚,新建保庄圩等工程措施,将董峰湖、寿西湖调整为有闸控制的行洪区,使正阳关~峡山口河段行洪能力达到10000m3/s,同时满足河道滩槽泄量8000m3/s的要求,并提高行洪区启用标准。

工程建设任务基本符合有关规划要求。

3.《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等规划提出,淮河干流正阳关~涡河口段河道设计泄洪能力10000m3/s,河道滩槽泄量8000m3/s,设计防洪水位正阳关26.4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涡河口23.39m。具体措施为:寿西湖改为有闸控制的行洪区,新筑隔堤,隔堤以南为保护区,以北为行洪通道,建进退水闸,设计流量均为2500m3/s;董峰湖改为有闸控制的行洪区,退建、加固行洪区堤防,建进退水闸,设计流量均为2600m3/s,疏浚正阳关以下张圩至董峰湖出口段河道。

可行性研究阶段经进一步论证,工程建设内容和规模为:寿西湖新筑城西、涧沟、菱角3座保庄圩,保护面积分别为14km2、41.9km2、7.3km2,新建进退洪闸,设计流量均为2000m3/s,其中退洪闸反向进洪流量为1000m3/s;董峰湖行洪堤退建与加固,新建进退洪闸,设计流量均为2500m3/s,其中退洪闸反向进洪流量为1000m3/s;疏浚涧沟口至峡山口段河道;实施影响处理工程等。在行洪区充分运用后,河道设计行洪能力10000m3/s,相应正阳关设计水位26.4m,峡山口设计水位为25.54m。

工程建设规模基本合理。

4.董峰湖退建和加固堤防级别为4级,寿西湖新建保庄圩堤防级别为2级;董峰湖、寿西湖进退洪闸主要建筑物为2级;其它穿堤涵闸、泵站级别与所在堤防级别相同;排涝标准采用5年一遇。

堤防及建筑物级别基本合适,排涝标准符合有关规划要求。

5.董峰湖行洪区行洪堤堤防退建与加固、寿西湖行洪区新建保庄圩圩堤的工程布置及寿西湖、董峰湖行洪区进退洪闸的闸址布置等基本符合有关规划和工程区的特点。工程建设场址基本合适。

6.董峰湖和寿西湖进退洪闸的控制运用由安徽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商淮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进行调度。行洪区调整后,董峰湖、寿西湖行洪区启用标准由5~10年一遇提高到15~20年一遇,当正阳关下泄流量超过8000m3/s后,随着干流流量增加,将先启用董峰湖行洪区,若来量不断增加,根据汛情再启用寿西湖行洪区。行洪区调度方案是淮河洪水调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单位应根据行洪区调整情况,将工程调度方案报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7.因行洪堤退建与加固、进退洪闸建设及河道疏浚等,行洪区现有的部分渠系、道路、码头等受到一定影响,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各项影响处理措施,及时恢复或重建排灌设施、道路等。

二、 工程建设方案意见

1.基本同意淮河干流正阳关~峡山口段行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的总体建设方案。工程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寿西湖:新建涧沟、菱角、城西3处保庄圩,圩堤总长27.513km,并对圩堤内外坡进行防护,修建堤顶防汛道路;新建进洪闸、退洪闸各1座,设计进、退洪流量均为2000m3/s,退洪闸反向进洪流量为1000m3/s;新建穿堤涵闸12座,新建涧沟站、菱角站排涝泵站2座;开挖排水沟9.67km。

2)董峰湖:加固行洪堤7.415km,铲除老堤6.163km,新建堤防6.01km,并对行洪堤内外坡进行防护,修建堤顶防汛道路;新建进洪闸、退洪闸各1座,设计进、退洪流量均为2500m3/s,退洪闸反向进洪流量为1000m3/s;加固穿堤涵闸1座,重建、改建山口站、石湾站、河口站排涝泵站3座;恢复重建道路1.9km。  

3)淮河河道:疏浚涧沟口至峡山口段河道24.843km,底宽330km,底高程12~10m。对因疏浚河道影响的东淝河闸右圩和靠山圩生产堤实施退建,铲除老堤5.053km,新建堤防3.923km,并对行洪堤内外坡进行防护;新建穿堤涵闸2座;重建排涝泵站1座;恢复码头渡口10处。

2.董峰湖行洪堤、东淝河闸右圩和靠山圩生产堤等退建堤防应与老堤平顺连接,新建堤防具备挡水条件后,方可拆除老堤。施工弃土弃渣不得堆放在河道管理范围内。

3.工程建成后,建设单位应妥善解决工程管理维护相关事宜,重新划定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并进行确权划界,及时移交工程管理单位,落实有关管理和防汛责任。运行管理单位应加强工程管理与维护工作,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4.涉及防洪安全的工程施工应安排在非汛期进行,其它工程如跨汛期施工,建设单位应编制度汛方案,并于汛前报当地防汛主管部门。汛前及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须及时清除所有临时设施,将施工废弃物运至河道管理范围以外,保证河道行洪通畅。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防汛通道畅通。如损坏水利设施,应按原标准恢复。此外,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做好生活、生产污废水处理,严禁直接排入河道。

5.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批准文件、详细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安排报送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签订有关协议,落实有关防汛和管理责任。施工过程中,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部位的施工监督由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服从防洪及河道安全管理。

6.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未经批准的其他设施;工程施工如涉及淮河砂石资源,应严格按照河道采砂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许可手续。

7.工程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事宜,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征求相关单位或部门意见,妥善处理。

三、许可有效期限

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逾期工程未开工建设,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未获得审批需要重新编制的,或工程建设规模、标准、地点、功能性质等发生较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期间,应自觉接受并配合我委对本行政许可签署内容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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