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来到淮河水利网!
淮委综合应用门户 设置首页 加入收藏
关于淮南市城市水系综合治理项目调整完善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发布时间:  作者:规计处  来源:规计处  责任编辑:汤春辉

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申请办理淮南市城市水系综合治理项目调整完善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行政许可的请示》(淮发改外资〔2018〕1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水利部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水规计〔2016〕22号)、《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31号)、《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利部、国家计委水政〔1992〕7号)、《淮河水利委员会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细则》(淮委规计〔2016〕115号)等要求,经研究并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现将淮南市城市水系综合治理项目调整完善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印发你委。决定书中提出的相关要求,请认真予以落实,并接受我委监督管理。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18年12月5日

 

 

抄送:安徽省水利厅、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淮南市水利局。


附件

淮南市城市水系综合治理项目调整完善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一、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意见

1. 根据淮南市潘集城区发展规划,沿淮黄沟洼、谢家洼和卢沟洼3个治涝区将位于潘集煤化工产业基地核心组团区域,区内现状排涝泵站已不能满足城区排涝要求,且设备老化严重。淮南市寿县根据城区发展需要和规划安排,拟对城区排涝水系和片区进行调整,需要对部分现有排涝泵站进行重(扩)建,以满足调整后区域排涝能力。为此,淮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实施淮南市城市水系综合治理项目调整完善工程,对祁集、尹岔等5个排涝泵站进行重(扩)建,提高区域排涝能力,保障城区排涝安全和经济发展,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2. 根据《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淮河中游淮北大堤防洪保护区和沿淮重要工矿城市的防洪标准达100年一遇。寿县县城规划防洪标准为40年一遇、排涝标准为10年一遇。

经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论证拟定,工程建设任务为:通过重建祁集、谢沟、方沟、宾阳泵站,扩建尹岔泵站,提高淮南市潘集区和寿县城区排涝能力。祁集泵站设计抽排流量为46.7m3/s、自排流量为32.6m3/s,总装机4900kW,灌溉流量按原规模6m3/s恢复;谢沟泵站设计抽排流量为13.5m3/s、总装机1680kW;方沟泵站设计抽排流量为7.6m3/s、自排流量为3.7m3/s,总装机660kW。尹岔泵站设计抽排流量为57.7m3/s、总装机4800kW;宾阳泵站设计抽排、自排流量均为19.1m3/s,总装机2240kW。祁集、谢沟泵站等别均为Ⅲ等,穿堤箱涵与防洪闸级别均为1级。方沟泵站等别为Ⅳ等,穿堤箱涵与防洪闸级别为1级。尹岔泵站等别为Ⅱ等,穿堤涵、防洪闸级别为2级。宾阳泵站等别为Ⅲ等,穿堤涵、防洪闸级别为3级。祁集、谢沟、方沟泵站设计除涝标准为城区20年一遇、农区10年一遇,设计防洪标准均为100年一遇,尹岔、宾阳泵站设计除涝标准为城区20年一遇,防洪标准分别为50年一遇、30年一遇。

工程任务和规模基本合适,建筑物级别和标准基本符合有关规划和规范要求。

3. 本次工程祁集、谢沟、方沟、尹岔等4座排涝泵站均为原址拆除重(扩)建;宾阳泵站为移址重建,泵站新址处于圩区较低处,有利于涝水汇集排出。工程建设场址基本合适。

4. 根据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类技术报告有关分析内容,祁集、谢沟、方沟等3座沿淮泵站排涝对淮河干流行洪影响较小,尹岔、宾阳泵站排涝对瓦埠湖蓄洪等影响较小。鉴于淮河干流、瓦埠湖防洪地位十分重要,泵站运行管理单位应加强汛期调度运行管理,并严格服从淮河防汛调度总体安排,确保淮河干流防洪安全。

5. 本次泵站工程施工需穿越淮北大堤、寿县城南防洪圈堤等重要堤防,且为大开挖施工,对堤防安全影响较大。建设单位应组织设计单位进一步优化完善施工方案,按照原标准恢复堤防、护坡和堤顶防汛道路等,确保堤防防洪安全。

6. 根据国务院批复的《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和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复的《安徽省水功能区划》,祁集、谢沟、方沟泵站位于淮河淮南饮用水源区,尹岔、宾阳泵站位于东淝河瓦埠湖六安合肥淮南调水水源保护区,水质安全十分重要。泵站运行管理单位应加强排区涝水水质监测和预警,制定和落实应急处理措施,避免对淮河、瓦埠湖水质造成不利影响。

7. 现状祁集泵站有灌溉引水功能,服务范围为祁集灌区,远期祁集灌区将规划为城镇用地。由于祁集灌区现状仍需引水灌溉,本次祁集泵站建设按原规模恢复灌溉引水功能。远期该区域供水对象及供水目标发生变化时,有关单位应依法重新履行取水许可手续。

二、工程建设方案意见

1. 基本同意淮南市城市水系综合治理项目调整完善工程建设方案。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址重(扩)建祁集、谢沟、方沟、尹岔泵站,移址重建宾阳泵站。

祁集泵站位于淮北大堤饶荆段桩号63+100处,采用堤后式湿室型布置,正向进出水,由进水闸、进水池和连接段、泵房和压力水箱、主副厂房、穿堤箱涵、防洪闸、管理区等组成,泵房和压力水箱位于堤后,出水箱涵穿越淮北大堤饶荆段。进水闸共4孔,每孔净宽5m。穿堤涵为2孔4.5m×3.0m的钢筋砼箱涵,涵底高程16.63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总长45.63m。淮河侧设防洪控制闸,闸上设便桥及启闭房。

谢沟泵站位于淮北大堤饶荆段桩号64+800处,采用堤后式湿室型布置,正向进出水,由进水池和连接段、泵房和压力水箱、主副厂房、穿堤箱涵、防洪闸、管理区等组成,泵房和压力水箱位于堤后,出水箱涵穿越淮北大堤饶荆段,管理房和主副厂房布置在一排。穿堤涵采用单孔箱涵,单孔断面尺宽度为4m×3m(宽×高),涵底高程18.20m,总长42.72m。淮河侧设防洪控制闸,闸上设便桥及启闭房。

方沟泵站位于淮北大堤饶荆段桩号69+040处,采用堤后式湿室型布置,正向进出水,由进水池和连接段、泵房和压力水箱、主副厂房、穿堤箱涵、防洪闸、管理区等组成,泵房和压力水箱位于堤后,出水箱涵穿越淮北大堤饶荆段。穿堤涵采用单孔箱涵,单孔断面尺宽度:2m×2m(宽×高),涵底高程18m,总长52m。淮河侧设防洪控制闸,闸上设便桥及启闭房。

宾阳站位于东津圩西北角,西距红领巾闸约100m,泵站轴线与堤顶中心线交点坐标:X=3607149.154、Y=480208.713(1980西安坐标系,下同)。泵站采用堤后式湿室型布置,正向进出水,由前池、拦污栅、泵房、压力水箱、穿堤箱涵、防洪闸、管理区等组成,泵房和压力水箱位于堤后,出水箱涵穿越东津圩堤。穿堤涵包括2孔抽排压力箱涵及2孔自流涵,其中压力箱涵宽3m,自流涵宽4m,涵底高程16m,总长50m。东淝河侧设防洪控制闸,闸上设便桥及启闭房。

尹岔泵站,泵站轴线与堤顶中心线交点坐标:X=3602683.476、Y=482417.306。泵站采用正向进水,堤后式布置,由进水池和连接段、泵房和压力水箱、主副厂房、穿堤箱涵、防洪闸、管理区等组成。泵房和压力水箱位于堤后,出水箱涵穿越寿县城南圈堤。穿堤涵2孔,单孔断面尺宽度:4.5m×3m(宽×高),涵底高程17.5m,总长29m。瓦埠湖侧设防洪控制闸,闸上设便桥及启闭房。

2. 应进一步完善穿堤建筑物与堤防连接部分防渗设计和穿堤处堤防岸坡、滩区防护设计;穿堤建筑物周围回填土干密度不应低于堤防工程设计要求;应做好与上下游堤防平顺连接。淮北大堤、寿县城南防洪圈堤破堤处堤防恢复建设方案应分别报经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淮南市水利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施工弃土不得堆放在河道管理范围内。

3. 工程建成后,建设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重新划定泵站管理、保护范围,并进行确权划界,及时移交工程管理单位,落实有关管理和防汛责任。运行管理单位应加强泵站管理与维护工作,确保泵站安全运行。

4. 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的施工应安排在非汛期进行。其他工程如跨汛期施工,建设单位应编制度汛方案汛前报当地防汛主管部门。汛前及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须及时清除所有临时设施,将施工废弃物运至河道管理范围以外,保证河道行洪通畅。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防汛通道畅通。此外,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做好生活、生产污废水处理,严禁直接排入河道。

5. 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批准文件、详细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安排分别报送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淮南市水利局对工程位置和界限进行审核,签订有关协议,落实有关防汛和管理责任。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部位的施工监督分别由安徽省淮河河道管理局、淮南市水利局负责,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服从防洪及河道安全管理。

6. 工程建设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事宜,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征求相关单位或部门的意见,妥善处理。

三、许可有效期限

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逾期工程未开工建设,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未获得审批需要重新编制的,或工程建设规模、标准、地点、功能性质等发生较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行政许可手续。工程建设期间,应自觉接受并配合我委对本行政许可签署内容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政府信息公开规定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访问量统计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淮河水利委员会版权所有 主办: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承办:淮委治淮宣传中心  淮委水文局(信息中心)

淮委总机:0552-3092114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3055号  邮编:233001

网站投稿:hhsl@hrc.gov.cn;  13675695430@163.com(值班) 

皖ICP备2022008774号-1      皖公网安备:34030002000326    网站标识码:  bm20030002

淮委官方微信
淮河水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