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气象局:
你局《宿迁市气象局关于报请审查骆马湖水上气象综合观测平台建设方案的请示》(宿气发〔2018〕37号)收悉。根据防洪要求对所报项目建设方案提出如下审查意见:
一、基本同意你局所报骆马湖水上气象综合观测平台建设方案。拟建工程位于骆马湖湖中,距离嶂山闸8.8km,距离湖滨新区管委会4.1km,相应地理坐标为东经118°14′10″、北纬34°4′6″。平台高程为27.5m(废黄河高程系),尺寸为5m×5m,基础为9根直径40cm的预应力高强度混凝土管桩加工字钢。平台上放置风向、风速、温度、湿度、气压、降水量、能见度等观测仪器。
二、你局应进一步复核平台基础结构及埋深,保证项目安全。
三、骆马湖是南水北调重要通道和调蓄湖泊,项目建设和运行期间,你局应采取可靠措施,防止对水体造成污染。
四、工程建设须按批准的位置、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未经批准,不得修建其他设施。工程施工应安排在非汛期进行,汛前及工程完工后,你局须及时清除所有临时设施,将施工废弃物运至湖泊管理范围以外,保证防洪安全。
五、按照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工程开工前,你局应将项目批准文件、详细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安排等报骆马湖水利管理局审核,经其对工程位置和界限审核后,办理建设项目开工手续,签订有关协议,落实有关防汛和管理责任。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涉及影响防洪工程安全部位的施工监督由骆马湖水利管理局负责,你局应积极配合,服从防洪和湖泊安全统一管理,并负责对损坏的防洪工程与设施按原标准恢复。工程完工后,你局应报请湖泊管理单位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及时将有关竣工资料报送骆马湖水利管理局备案。
六、项目建设涉及可能的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事宜,你局应按规定征求当事人的意见。
七、今后如因湖泊治理、防护或防洪标准提高,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或设施时,你局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要求。
八、本行政许可意见有效期为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工程逾期仍需开工建设,你局应重新履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查程序。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18年11月30日
抄送:水利部河湖管理司,江苏省河长办、水利厅,沂沭泗水利管理局,骆马湖水利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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