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城发生态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办理漯河市澧河改道提前入沙河工程新澧河节制闸洪水影响评价类行政许可的函》(漯城生态字〔2020〕3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水利部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办法(试行)》(水规计〔2016〕22号)、《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31号)、《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水利部、国家计委水政〔1992〕7号)、《淮河水利委员会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涉水行政审批实施细则》(淮委规计〔2016〕115号)等要求,经研究并征求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现将漯河市澧河改道提前入沙河工程新澧河节制闸工程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印发你公司。决定书中提出的相关要求,请认真予以落实,并接受我委监督管理。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2021年2月4日
抄送: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沙颍河流域管理局、漯河市水利局。
附件
漯河市澧河改道提前入沙河工程新澧河节制闸工程洪水
影响评价类审批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一、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意见
1.为减小澧河城区段防洪压力,保证西城区防洪安全,漯河市政府提出实施澧河改道提前入沙河工程,改道段为新开挖河道,将澧河洪水于陈湾提前分流入沙河。2018年8月,新开挖河道及新澧河节制闸工程开工建设,目前主体工程已基本完成。
2.《淮河流域综合规划(2012-2030年)》提出,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治理陈湾以下沙颍河干流,设计泄洪流量漯河~周口3000m3/s,设计防洪水位漯河61.5m(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周口50.63m。根据水利部批复的《沙颍河近期治理总体初步设计报告》,澧河罗湾至漯河段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河道泄流能力为1900m3/s。
澧河改道提前入沙河工程新澧河节制闸工程初步设计拟定的工程主要任务是:澧河新开挖河道提前入沙河,并在新开挖河道上建设新澧河节制闸,替代漯河城区段老澧河行洪功能,减轻漯河城区段防洪压力。根据洪水影响评价类技术报告,综合考虑堤防保护区的重要性及漯河城市发展需要,新开挖河道及堤防按澧河50年一遇防洪标准设计,河道行洪流量1900m3/s;新开挖河道堤防级别为2 级。新澧河节制闸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设计流量1900m3/s,闸上、闸下水位分别为63.25m、63.09m;校核流量采用澧河历史最大行洪流量2400m3/s,闸上、闸下水位分别为63.37m、63.15m,工程等别为大(2)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2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工程任务、规模基本合理,防洪标准和建筑物级别基本符合有关规划规范要求。
3.澧河改道为新开挖河道,由西南向东北呈直线布置,河道顺直,改道后主河线与上游澧河和下游沙河主河线基本呈直线连接,可使改道后的澧河洪水平顺汇入沙河。节制闸位于新开挖河道中段,闸址处地质条件较好,距离沙河河口约 800m,过闸洪水流态基本趋于稳定后进入沙河,工程建设场址基本合适。
4.新澧河节制闸汛期开闸敞泄,非汛期视上游来水情况开闸泄水。工程拟定的运行调度方案基本合适。
5.根据洪水影响评价类技术报告分析,沙河陈湾至老澧河入口段8.8km河道已按行洪 3000m3/s进行了治理,澧河洪水提前汇入沙河后,该段河道行洪能力满足要求,但由于行洪流量增大、河道水位抬高、流速增加,两岸堤防局部欠高,同时也会影响该段河道边坡稳定。洪水影响评价类技术报告提出,对该段河道未防护的河段实施岸坡防护;结合修建堤顶防汛道路,解决堤顶欠高问题。你公司应切实落实沙河岸坡防护及堤防欠高问题的措施,确保沙河防洪安全。
二、 工程建设方案意见
1. 基本同意漯河市澧河改道提前入沙河工程新澧河节制闸工程建设方案。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开挖河道、建设新澧河节制闸等。
(1)新开挖河道
澧河改道新开挖河道,起点自澧河左岸张庄西南,终点至沙河右岸尹庄村东,长1600m,设计流量 1900m3/s,河道采用复式断面,设计河底宽 60m,河槽边坡1:3,设计河底比降1/5000。
河道两岸新筑堤防长3310m,其中左岸1510m,右岸1800m,堤顶高程按设计洪水位加超高2m确定,设计堤顶宽 8.0m,内外边坡均为1:3,堤防迎背水侧采用草皮护坡。新开挖河道岸坡防护长2.74km,其中左岸1.32km、右岸1.42km,自河底护至滩地,59.00m 高程处设2.5m宽平台,平台以下采用浆砌块石防护,平台以上采用三维土工网垫植草防护。
(2)新澧河节制闸
新澧河节制闸位于新开挖河道中段,距离沙河河口约800m,轴线与新开挖河道轴线正交,开敞式布置,总宽101.2m,共7孔,单孔净宽10m。上游进口段结合新开挖渠道布置,长 73m,渠底高程 52.30m,底宽由60m渐变为82m,并采用C25混凝土进行护底。闸室布置在主河槽,两侧滩地参与行洪,设计工况下,节制闸行洪流量1876m3/s、滩地行洪流量24m3/s,闸室长20m,闸底板高程52.30m,闸室控制段设工作闸门,闸门顶高程 60.50m,墩顶设启闭机房,闸室两侧设桥头堡。下游消力池段长 30m,深 1.2m,其中斜坡段长12m,坡度 1:8,水平段长 18m;出口段长 73m,其中海漫段结合新开挖渠道布置,长63m,底宽由82m渐变为60m,防冲槽段长10m,深 3m,底宽2.0m,上、下游坡率分别为 1:2、1:3,槽后以 1:10 纵坡顺接新开挖河道。
布置跨闸交通桥与两岸堤防平顺连接,桥长211.2m,宽7m,共13跨,两侧滩地各3跨,闸室段7跨,跨径组合为3×20m+12.21m+2×12.21m+12.46m+2×12.21m+12.21m+3×20m。
(3)沙河岸坡防护
对沙河流态变化段及迎流顶冲段进行岸坡防护,长3.96km,自河底护至滩地,59.00m高程处设2.5m宽平台,平台以下采用浆砌块石防护,平台以上采用三维土工网垫植草防护。
2. 汛前及工程完工后,你公司须及时清除所有临时设施,将施工废弃物运至河道管理范围以外,保证河道行洪通畅。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防汛通道畅通。此外,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应做好生活、生产污废水处理,严禁直接排入河道。
3.按照河道管理权限,该工程由河南省沙颍河流域管理局负责组织监督,办理施工手续,参加项目竣工验收。你公司应将批准文件、详细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安排报送河南省沙颍河流域管理局,签订有关协议,落实有关责任;应制定度汛措施报漯河市水利局同意,并负责该工程及上下游影响河段的防汛抢险任务。工程完工后,有关竣工资料及时报送河南省沙颍河流域管理局备案。
4.工程建成后,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划定工程管理范围、保护范围,并进行确权划界,及时移交工程管理单位,落实有关管理和防汛责任。
5.不得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未经批准的其他设施。弃土、弃渣应运至河道管理范围外,不得影响河道行洪和水利工程管理;工程施工如涉及砂石资源,应严格按照采砂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6. 工程建设如涉及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事宜,你公司应按规定征求相关单位或部门的意见,妥善处理。
三、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水利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2号)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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